第二十五章2015年度稅審報告風險(二)
由申正新、張麗和餘小芳簽字後的書面彙報材料,他們寫好後讓李忠兵審覈把關,李忠兵說既然讓你們,你們就做吧,你們三人簽字就行,我和出納小葉就不參與了。
報告的內容是這樣的:
題目:《關於審計指導納稅調整造成補稅事件的報告》
具體內容是:
一、事由詳情:
2016年8月19日京北市國稅局對北京科技公司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情況進行了專項風險覈查,發現201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調減1529.60萬元,少繳稅款382.40萬元,評定“納稅風險等級爲中”,並要求分管稅務機關儘快予以覈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數據來源:2015年的所得稅彙算清繳時,中信太亞會計師事務所調減A生產設備的減值損失1529.60萬元。
稅務機關認爲:這1529.60萬餘元以前年度沒有調增,所以現在不應調減。因此,應補繳企業所得稅,並繳納稅收滯納金和罰款。
三、事情起因:
1、2015年度審計負責人是陳喆,2015年度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稅審工作底稿,也是在陳喆的負責下出具的。
2015年度審計師的主要工作人員是程敏,她在出具2015年度的審計報告的同時,修改了2014年度她們自己出具的審計報告,也就是說,她們第二次來的時候自己推翻了自己出具的第一次時的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資料的隨意性變更,導致其2015年度出具的審計報告數據也發生了延續性變化(直接造成了這次補稅的原因)。該所得稅彙算清繳調增調減的數字也是2015年的審計人員程敏出的,並得到了審計帶隊人員陳喆的認可。
2、爲此,當2015年度的審計報告和稅審工作底稿出具後,審計曾一再要求,再三強調,公司所得稅彙算清繳必須與他們出具的數字保持一致。
財務部李總監曾對此提出異議,但是被我司管理層以審計要求爲準駁回。
3、於是,我們就是按審計的要求進行所得稅彙算清繳,至此造成現在的補稅。
四、財務部的補救措施:
1、8月21號李忠兵總監和會計餘小芳,從主管稅務所帶回了由京北市稅務局制發的“京北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風險識別報告”,並將該稅務事項告知了我們財務部的每一個人。
2、8月24日晚上,我們財務部私下地把稅務方面的權威人士請到公司來幫我們解決問題,一直忙到晚上10點多,別的問題已解決,但這個1529.60萬餘元的事情一直找不到合適的解決辦法。
3、8月26號下午李總監和餘小芳從稅務所回來,跟我們說,現在已與主管稅務所進行溝通後,達成的共識是:
A、這次算作是企業自查,不算是稅務機關檢查,只補繳稅款和滯納金,不罰款。
B、稅務方面的專家幫我們出了不少主意,儘可能地幫我們減少損失。回到公司後就着手準備資料,爭取把損失降至最低。
4、8月27日週六,按稅務機關給我們出的主意在公司準備資料,並與專管員保持聯繫,把已準備的資料發給他,請求人家把關。
5、8月29日,週一上午李總監和餘小芳再次去稅務所就此事進行定稿,最終結果是所補交的稅款和滯納金比做工作前少交了42.30萬元,具體見下表:金額單位:萬元
天數:59天
調整前金額(萬元)1529.60;應補稅382.40;滯納金11.30
調整後金額(萬元)1365.30;應補稅341.30;滯納金10.10
調整後減少(萬元)164.30:減少稅額41.10,滯納金1.20
合計應補交:調整前393.70,調整後351.40;調整後減少42.30
五、該風險的往期提示和後續發展:
1、此稅款屬於2015年度,在2016年6月1日前就應繳納,但由於審計失誤,導致現在補交稅款和滯納金。
其實在2016年5月31日前,公司財務已發現審計所出具的稅審報告存在重大錯誤和重大的潛在風險,但都被本次審計帶隊的工作人員陳喆所駁回,公司部分領導也力挺審計人員,財務部門也是被迫而爲之。
2、對於審計頻繁修改審計報告所帶來的各種風險,財務部用電子郵件的形式已發送給董事長祕書,讓其代轉給董事長;同時將郵件抄送給公司的主要領導和財務部的每一位同志。
3、財務部門到目前還在擔心其他風險的發生;據說,對於2012到2014年的審計報告還在變化中。
4、最可怕的是,當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出現這種重大失誤的時候,李總監曾電話質問審計帶隊人員陳喆,而此人卻失口否認,拒不認賬。同時還說,我們出具的稅審報告,凡正是沒有蓋我們審計公司的公章,經辦人員也沒有簽字,我們是不會認賬的;我們出具的稅審報告,只是指導性意見,並沒有強制你們,你們也可以選擇不執行嘛,如果你們選擇了,那就是你們自己的事情。
4、關於財務李總監和審計帶隊人員陳喆通電話的時候,財務部會計申正新、張麗、餘小芳和出納葉芃芃都在現場,並且每個人員都把手機的錄音功能打開了,一字不漏地錄下了李總監和陳喆的談話內容。
董事長,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們可以把這份錄音轉交給你,你仔細聽一聽他們之間的對話就能明白。
4、鑑於此種情況,財務部門在此保證:以後一定會嚴防死守,不管是什麼人員,凡是胡亂指揮財務工作的,財務部會第一時間予以拒絕,並及時向您及公司主要領導彙報。
京北科技公司財務部
申正新、張麗、餘小芳
2015年度,關於審計指導納稅調整,造成補稅事件的報告,財務總監李忠兵雖然沒有參與,但董事長還是把他批評了一頓;說他連自己的手下都管不住,怎麼能做好財務工作呢,並警告李忠兵,以後決不允許再出現審計報告方面的問題。
哎,真的是無語呀,李忠兵只能是苦笑,而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