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被父母送養出去的弟弟回家爭祖上300萬拆遷款,大哥:一分錢不給

唐家本來有五兄弟,由於當年家中困難,父母只把老大老二留在了身邊,把老三老四老五分別送了人。

40年前,母親重病彌留之際,特意囑咐老大老二,一定要把失散的兄弟們都找到,兩弟兄不敢怠慢,經過一番尋找,真的把三個弟弟都認了回來。

自從認親後,無論誰家辦喜事,幾個兄弟都會到場,逢年過節還會聚在一起喫飯喝酒,關係相當要好。五兄弟的父母在老街有套房子,現在房子面臨拆遷,聽說按房屋面積可以分到300萬,三個被送出去的弟弟們知道後,商量着一起來找大哥分一杯羹。

大哥二哥都不同意,並故意疏遠三個弟弟,還揚言要斷絕兄弟關係,兩個哥哥的無情,讓三個弟弟難以接受,爲了要一個說法,三兄弟帶上調解員,再次找到大哥家。

剛走進大哥家門口,大哥唐峯就推着弟弟們說:“你們趕緊走,我不認識你們!”調解員問爲什麼,大哥說:他們從嬰兒時就被送了出去,現在已和唐家沒有任何關係。

大哥的話惹怒了三兄弟,大聲質問唐峯:既然你不願意認我們,爲何父母去世時,要把我們三兄弟認回來?40年來一直來往,如今房子徵收卻不認了弟兄?

大哥說:我們唐家家譜上只有我和二弟的名字,根本沒你們的,你們也不姓唐,哪裏有資格繼承父母的遺產?

五弟反問:沒有名字就不是爹媽的子女了嗎?咱弟兄是不是娘生的?父母去世,我們都回來披麻戴孝了,難道不是認祖歸宗了嗎?

大哥告訴調解員,他的母親當初一共生下17個孩子,由於家庭貧困,許多孩子不幸夭折,只剩下五兄弟,爲了孩子們能討個活命,母親忍痛把三個弟弟送人,其實這些年,弟兄們的感情也很疏遠,他更沒想到弟弟們會藉着拆遷之事前來要錢。

老四看到大哥爲錢不認兄弟,上前就要和他撕打,被大哥關上房門,拒之門外。

看到大哥如此無情,三兄弟委屈地找到當地社區詢問,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唐家祖宅老街改造,兩層樓房有250平方,由於房子還沒拆遷,徵收款具體多少目前還無法確定。

隨後,三兄弟又去找二哥,二嫂一看到他們,就沒好氣地說:你們每天來說這個事,真是讓人不得安寧。

老二說:這事都是不安現狀的老五挑起的事端,老房徵收現在還沒提上日程,你們就急忙來要錢,你們家家有車有房,哪個不比我們過的好,老三家房子也要徵收了,你們需要繼承的是你們養家的財產,而不是來分我們家這杯羹,若不是你們這樣步步緊逼,或許徵收款下來那天,我也會做出一點表示,看如今的狀況,也沒啥可多說的了。

看在兩個喝何那裏討不到便宜,三個弟弟一起來到母親墳前,跪下給母親磕頭訴苦,說自己被送出去已夠可憐,現在兩個哥哥還要欺負他們,分錢沒有他們的份。

母親的墓碑上沒有刻下三個弟弟的名字,按照當地習俗,被送養的孩子不能入族譜,不能上碑。

爲了避免再起事端,唐家老二專門諮詢了律師,律師告訴他,從小被送養的三個弟弟,並沒有資格分得父母房產的徵收款,老五看着二哥拿出的相關法律條文有所不服,覺得他是在混淆視聽,無論如何,自己也得分到一份利益。

大哥二哥一致說,他們不願意再私下協商,一切由法律說了算。

最後律師表示,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會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如果親生父母沒有立下遺囑,被送養的三兄弟就法律上而言,對親生父母的遺產沒有繼承權。

三個弟弟被送人,大哥尊母遺言一一找回,也做到了一個大哥的擔當,弟兄們團圓,本來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卻因一筆還沒到手的拆遷款,鬧到反目成仇的地步,金錢對於人生固然重要,難道血濃於水的親情不更值得我們珍惜嗎?

對於這件事,大家怎樣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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