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資格會計實務35——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二)

(二)在會計變更或者估計變更以後是否需要做賬調整以前年度、現在和未來的數據呢?

1.會計估計變更是不需要調整以前年度的數據的。他需要關注的是現在和未來。

爲什麼呢?因爲會計估計變更的原因是現在我們收集到的新信息,讓我們對現在的情況,或者未來的情況有了新的判斷。以前的判斷或許不準確,但是它可能是當時我們估計的最有可能的數字。

例如,我買的庫存商品價格是1000元,到了6月30日時,在我能收集到的信息裏,庫存商品的可變現淨值是500元,那麼我在6月30日裏計提1000-500=500的存貨跌價準備;但是又過去了半年,12月31日的時候,我收集到的信息裏,庫存商品的可變現淨值是600元。那和6月30日計提500元跌價準備相比,我應該轉回100元的跌價。但是,你能說我6月30日的計提跌價是錯誤嗎?那自然是不行的,如果你這麼說,那你就是馬後炮。

2.會計政策是否是否需要調整以前年度的賬務,和新政策是否被規定需要測算會計政策變更帶來的利潤變化並進行調整有關係了。

例如,每當新的會計準則頒佈時,都會有新舊準則銜接規定,裏面會寫明變更時,是採用追溯調整法,未來適用法,還是兩種方法隨企業自己選一種。

這個時候我們要引用一對概念,那就是(1)追溯調整法和(2)未來適用法。

如果採用追溯調整法的,就是假設從這個會計業務開始之初,就是使用這個擬使用的新會計政策;相當於不承認原本的舊會計政策,將賬務全部作廢,再按新會計政策重新做賬。

所以,如果使用的是追溯調整法,就有可能需要調整以前年度的會計數據。

這個時候需要考慮兩種會計政策做賬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得稅、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潤和盈餘公積的統稱)的變化,再作出賬務處理和變化說明。

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是指按照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列報前期最早留存收益應有金額與現有金額之間的差額。
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各步計算所得:
1.根據新的會計政策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前期交易或事項。
2.計算兩種會計政策下的差異。
3.計算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
4.確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稅後差異。
5.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

而未來適用法,就跟字面上的意思一樣,不考慮以前是怎麼進行會計處理。從會計政策變更開始時,開始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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