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滅門案遇上廢死派法官

事情大概經過:

“小兩口婚後感情破裂,主要原因是岳父岳母與其長時間生活在一起,岳父一直看不起女婿,經常言語刺激女婿,所以時間久了小兩口感情就破裂了,女婿也出去租房子住了,到了後來更是要離婚。

在鬧離婚期間,在外租房的女婿帶着父母回家看女兒,結果是岳父殺死了女婿、親家母、親家公一家三口,然後女婿還是獨生子,等於一家三口被滅門,女婿只留下一個女兒,這樣一來,小兩口自然不用因爲分家產產生矛盾了,家產都是妻子的了。

一審殺人兇手死刑,二審死緩,原因是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自首自願認罪,激情犯罪。”

(廢死派:反對死刑的一個學派。)

這是2019年1月10日發生的事情,但案情的最新進展是在2021年8月20日,最終結果:該案將擇日宣判。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網上搜一搜,看看具體詳情。)

令我咋舌之處有二:

一、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書是兇手的女兒出具的,具體是她以沒有和被害人離婚爲由,自己以被害人親屬的身份爲父親出具了諒解書。

二、事關三命,二審沒有通知被害人的親屬就直接改判了。

一邊是女人的丈夫(受害者),談離婚時想讓丈夫淨身出戶;一邊是女人的父親,事發判刑時護父心切。

這樣一個人,她有資格出具諒解書? 

爲什麼沒有通知被害人的家屬,死刑改緩刑說改就改了?

就因爲法官是廢死派,死刑就可以改緩刑了,按照什麼法律規定的?法官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點兒?

此外,什麼叫激情犯罪?(激情犯罪:在強烈的激情推動下實施的爆發性、衝動性犯罪行爲。)

兇手的剔骨刀是提前買好放在衣櫃中的,算是無預謀?



看到這樣的案件,是令人震驚的,三條人命啊!

後悔的時候都知道說對不起,殺人的時候手也沒軟一下呀,還連殺三。

想起別人講的一個故事,一個廢死派律師,一直主張廢除死刑,但自己妻子被殺後,他又大力推行死刑。後來他說了這麼一句話:“當律師將近40年,爲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辯護;但直到成爲被害人的家屬,才真正理解受害者、受害者家屬那種痛苦與無助。”

可恨之人沒有可憐之處,站在道德制高點的人說話都是腰不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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