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瑞安乡贤许璇的农村合作事业 作者:蔡余萍  原载于2021-08-05《瑞安日报》

作者:蔡余萍  原载于2021-08-05《瑞安日报》




      说起瑞安乡贤许璇,恐怕现在知道的人不会很多。幸运的是,同为瑞安老乡的张小宇先生,与人合作,历时十多年整理出版《许璇纪念文集》,将百年前这位赫赫有名的瑞安乡贤比较系统地介绍给后人,让晚辈后学得以有幸瞻仰其人其事,领略其思其行。

许璇的身世

      许璇,字叔玑,生于1876年,瑞安人,农学家、农业教育家,近代中国农学泰斗,是我国农业经济学科的先驱。他自小随父课读,有志于学,博通经史。17岁中秀才,19岁补廪膳生员。1894年,清廷甲午战败,随后戊戌变法失败,国势垂危,有志者放弃举业,治实用之学。许璇承永嘉学派之说,志于“事功”,赴国家之急,遂毅然放弃科举,改习新学,自学东文(日文),颇有成绩。1903年初,曾被瑞安中学聘为东文教席。

1904年,许璇任广东学务所编纂员,6月奉派赴日留学。先入京都第三高等学校(高等中学)预备班补习日文。1907年考入第三高等学校,成为一名正式高中生。我国以农为本,而当时留日学生中竟无人学农。为振兴农业,1910年,许璇考入东京帝国大学农科,主攻农业经济学,并于1913年7月毕业,获农学士学位。许璇兄弟六人,除长兄遵“父母在,不远游”家规未外出求学外,他与四位弟弟均留学日本,回国后各有建树,被瑞安乡人誉为“许太和五杰”(“太和”为许家酿造坊的商号)。

回国后,许璇一直从事一线农学教育工作及高校管理工作,执掌两所农业高等学府。1913年8月,任北京大学校农科大学农学科专任教员兼农场场长,历任国立北京农业专门学校代理校长、国立北京农业大学校长、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院长。1924年1月,任浙江省甲种农校校长,历任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校长、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劳农学院教授兼农业社会系主任、国立浙江大学劳农学院农业社会系主任兼教务主任、国立浙江大学农学院院长。曾任浙江省教育会副会长、浙江省教育联合会正干事长、浙江省农务局局长、浙江省农民银行筹备处主任。1924年至1934年,连任中华农学会会长(理事长),成为任期最长的会长。著有《粮食问题》《农业经济学》等。

1934年,许璇因突发脑出血去世。当时的国立北平大学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公祭校葬,蔡元培题写墓碑,马叙伦撰写墓志,马寅初等400多位社会名流赠挽联缅怀,4000多名各界人士致送花圈、挽幛等,许璇在农学界的威望可见一斑。于右任称其“农田实学贾思勰,乡邑先圣叶水心”,中华农学会赞其“群士所师,群农所依”。

许璇的农村合作思想之源

      岛国日本,地少人多,资源贫乏。然而,许璇东渡日本学习农业经济学,当时的日本在农业经济方面有何令人慕名的先进之处?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废除封建制度对农民的束缚,减轻农民的税负。1880年后,推行“老农化经营方式”,设立农业学校和农业试验站,分析、总结和改进后推广老农经验技术。此外还设立日本土地抵押银行。特别是1900年,日本政府在农民自发成立各种农业团体(如农业谈论会、种子交换会)的基础上,推动成立了“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简称“日本农协”)。当时,西欧的合作社理论在日本迅速传播。一些经营生丝、茶叶、蚕种等商品生产的农民,自发组织“同业组合”,出现各种从事共同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也出现共同购买生产资料的合作社。日本农协就是农民进行广泛互助合作的组织,包括市场、销售、加工、购买、信用、信息、技术、管理、医疗卫生、生命与财产保险等,有自己的各种服务机构和经营设施。作为日本政府和垄断资本在农村的代理人,日本农协在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通过组织机构和兴办的各种事业把小农经济组织起来,比较有效地克服了小农经济生产经营带来的种种困难,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农村社会由此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日本农协以合作化促进农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给留学日本的许璇以很大的启发与影响。这也成为他回国创办农村合作事业的思想源头和理论指导。许璇在其《国立北京农业专门学校农科三年级生调查日本农业报告》中感叹:“痛吾国农业之不振,农学之幼稚,已非一日。借助他山,在同人久已不胜向往之殷,今日得瞻仰农科大学全部,洵足为彼邦农业模范,而为吾人所当引以为先导者也。”

许璇的农村合作事业及启示

        许璇一直重视农村合作事业研究,大力倡导建立农村合作制度。1927年至1933年,许璇在任浙江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农业社会系主任、浙江大学农学院教务主任、院长时,设立农业推广部,兴办农村小学,创办浙江省农民银行,主办合作指导人员讲习所,创办农村合作事业。1928年,许璇兼任浙江省合作指导人员养成所所长,积极将理论研究向落地实践转化,而且两者相互融合促进。在多篇文章、多次讲话中,许璇向国人介绍基于他所见到、所研究、所推行的农村合作事业。1929年7月,始值国际合作纪念日(每年七月第一个星期六),浙江举办合作宣传周活动,许璇在广播电台发表演讲。刊载于《中华农学会报》1929年第71期的这篇演讲稿,以“合作事业之失败与成功”为题,向人们介绍人类历史上合作社的启蒙运动。在1923年6月撰写的《设立农业组合案》一文中,许璇高度肯定欧美诸国产业组合之发达,指出“产业组合实为产业振兴之唯一原动力”,概括产业组合在经济上有“可使农民的金融上之便益”“可使农民享有买卖上之特殊利益”“可使农民大增其生产之效用”三大效果,在道德上有“功德之养成”“信用之涵养”“勤勉之尊重”三大效果,在感化上有“促地方产业之发达”“立地方自治之基础”两大效果,发出“欲振兴农业及改良农村社会,非设立各种农业组合恐难收圆满之结果”的呼吁,建议“由全国农业讨论会要求政府速制定产业组合法”。1929年,许璇在西湖博览会上作演讲,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四个方面,再次对合作制度的效用予以高度肯定,他指出,“中国以农民为最大多数,农民经济问题不能解决,国民经济问题亦不能解决。合作制度是解决农民经济问题之一方法,固合作制度与国民经济有绝大关系……如果合作专业发达,则地方自治事业亦可因而发达……现在中国国民最缺乏者为公德心,合作社是养成社员公德心之最好办法,如果合作事业发达,国民公德心亦可因之而发达。合作社可以涵养社员之信用,可以奖励社员之勤勉”。在许璇看来,合作制度是解决农民经济的一剂良方。他将农业组合分为信用组合、贩卖组合、购买组合、生产组合。许璇认为,“此四种组合或单独设立,或合并行之,应酌量各地方情形,适宜定之”。十几年来,瑞安大力推进的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改革,冥冥之中暗合了百年前许璇“四种类型”的农业组合。

在高度肯定合作制价值、意义与效用的同时,许璇为我国推行合作制鼓与呼。1926年12月,作为农业大学校长的许璇于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学校开合作社讲习会作演说,“欢迎合作制度的发达,合作制度在欧美诸国及日本,俱行之已久,成绩卓著。中国土地甚广,农民甚多,而合作制度尚未发达,无怪乎农民生计困难,农民萎靡不振也。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既创办信用合作社,贷与资本,此真是改良农业之最好办法”,“德国雷弗逊创设信用合作社,因其部分甚善,效果甚大,不出数年,推广甚广。近来,各国信用合作制度,大都采用其式,故雷氏已为历史上不朽之大人物,然雷氏当时不过一村长耳,诸君皆是农民代表。其地位与雷氏无大差异,此后如能将信用合作社竭力推广之,将来亦可以成一番大事业”。

无论在欧美、日本,还是在当时许璇所处的国民政府时期,合作制度的实践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包括正反得失。在《合作事业之失败与成功》一文中,许璇指出,“合作事业,必须民众彻底了解合作之真正意义,并有办理合作社业务之能力,方有发达之可言。现在中国知识阶级对于合作尚鲜明了,遑论农民与工人。近两年来,江浙两省虽极力提倡合作,而已成立之合作社,不过略具雏形,其去成功之域,为日尚远,毋庸讳言。然若谓合作事业,办理甚难,必至失败,则亦不敢苟同。征之合作历史,凡合作事业现已发达之国,其初皆备尝艰苦,而因其继续努力,始底于成……可知合作事业,决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经长时期之奋斗训练,始克成功!并可知办理合作事业者,不患其失败,但患其不努力。果于合作社成立之初,慎择社员;继续努力,万无失败之理,即或因环境关系而失败,亦不要悲观,愈失败愈努力,则其成功也必矣”。许璇劝告人们,办合作社不要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要保持耐心与定力,尤其是做好入社把关,谨慎选择入社社员。这位乡贤百年前的谆谆告诫,对于今天的我们,犹如巨大的历史回响,震耳发聩!

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社员求多、规模贪大,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通病,甚至在目前来看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百年前,许璇就曾这样警示人们,“合作社社员人数固愈多愈好,然当其成立之始,以得有良好之社员为第一要件,其人数与其多而滥,不若少而纯;且合作社为人的结合,非资本的结合,社股之多少,更不足计。合作社犹如树木,必有种子而发芽,而渐次生长,以至成林,善培养之、维护之,未有不欣欣向荣者”,“合作社为自治自助之团体,凡为社员者须充分了解合作之真正意义,并有自治自助之决心与能力,方能众志成城,以图上进;否则,未有不失败者也”,“合作社仅以虚名相号召,不从实际上力求进步,指导合作事业者,亦唯计其数之多少,而不问其质之优劣,则合作社虽如春笋簇生,亦恐无补于民生问题,此则吾人所当互相警戒者也”。一家合作社,其社员不是越多越好。如果合作社人数规模一味求多贪大,超出管理半径,反而容易掏空合作的基础,甚至导致合作社有名无实,成为“伪合作社”。当前,相当数量的“休眠社”“僵尸社”“空壳社”,就是犯了百年前许璇所警示的“多而滥”毛病,成为“虚名合作社”。

许璇的农村合作思想还见于其《贩卖合作社与农业金融》《合作制度之效用》《中国合作事业之现状及将来》等文章。在1929年12月发表的《信用合作社与农业仓库》一文中,许璇还大胆借鉴德国、日本的做法,提出探索类似现在“仓储金融”的“农业仓库”方案,由合作社收集各社员的农产物,存入农业仓库,仓库给予证券,合作社持此证券向银行借款。无论在百年前,还是从现在来看,这都是很新潮的想法与做法。在许璇看来,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问题是一大瓶颈。破解农村疲弊之现状,农业金融政策尤为重要。许璇曾向国民政府提出议案,建议农业金融机关须为专门的,农业金融机关须为国立或公立,由各省皆设农民银行,中央设农民银行管理局,各县广设农业合作社,立于农民与农民银行之间,司借贷之事,为农民谋资金之融通。且不论在当时的情势,这一政策议案的可行性如何,单就其为农请命一事,就该为这位瑞安老乡点个大大的赞!

许璇与农如此情深,固然有其多方面的因素,其中与其父许黼宸密不可分。作为晚清瑞安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一员,许黼宸曾被孙锵鸣聘为孙家塾师,而且热心公益事业,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参与筹办瑞安务农会。随父课读的许璇,在父亲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之下,学农志农,与农结下深缘亦在情理之中。

    当前,我们正纵深推进“三位一体”农村综合合作改革,追溯回望百年前瑞安这位乡贤的农村合作思想、理论,对于今天的改革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百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璇所处的时代背景也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但这位瑞安乡贤的农村合作思想光芒穿透历史,照进今天的现实。梳理、缅怀这位瑞安乡贤百年前的农村合作思想,有利于拓展瑞安“三位一体”农村综合合作改革的历史纵深感,汲取历史智慧与力量,在丰富瑞安元素中提升瑞安的辨识度,站在先人的肩膀上,把瑞安“三位一体”农村综合合作改革的旗子擎得更高,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参考资料:张小宇、李军 《许璇纪念文集》 中国农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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