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公糧”的對話

文/高 旗

        在一次老同學聚會上,酒過三巡後,一位農村籍的學友,藉着酒勁兒,向桌上幾名同學絮絮叨叨的講述起來。

        他說道:“我說你們啊——現在混的都比我強。你們看看我,我從小到大,從未離開過鄉村,一直在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順壟溝找豆包。不像你們啊,年輕的時候趕上了機會,不是當兵就考學,後來全在城裏有了工作站住了腳。現在退休了,還月月領着退休金。可我呢,卻沒有退休金,只有靠種啥賣啥掙點錢,來維持生活。你們說說,咱們都是同齡人,我在農村就喫虧了,這公平嗎?”

        他的話音一落,旁邊的一位同學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同學,你喝多了吧?其實,咱們同學之間,不存在什麼高低貴賤之分,更不存在公不公平的對比。咱們讀書的時候,那還是計劃經濟體制,高中畢業後就從事工作了。當時實行的政策是,對畢業生安排就業的條件,是以戶籍所在地爲原則的,我們城鎮戶口的,屬於錄取分配工作的對象;而農村戶籍的,自然選擇在原地成爲社員去參加農業生勞動,並遵照按勞分配的原則領取工分報酬。從社會體制分工的性質上來看,咱們這些同齡人,有的在城裏上班,有的在鄉下勞動,都屬於社會的不同分工,在城裏上班的掙工資,在鄉下勞動的掙工分,都是靠自己的勞動報酬來生活。根本不存在不公平和喫虧的事兒。”

        “你給我停!”這時,那位農村籍的同學打斷了他的話,“什麼我沒喫虧?那些年,我們農民辛辛苦苦的勞動,打下糧食首先要向國家年年交公糧,要是沒有我們交公糧,你們城裏人喫什麼?到如今呢,我們鄉下人上了年紀,卻沒有退休金,還是靠種地喫飯。我認爲,國家應該像對待城裏人一樣,給我們年過六十歲的農民發退休金纔對,難道我們農民當年的貢獻的公糧是應該應份的?!這不公平吧?”

        “老同學,此言差矣。”這位城裏的同學立即打斷了他的話,“咱們看問題應該講實事求是的,不能斷章取義地說交公糧的事兒。農民當年給國家交公糧,是把自己的勞動成果交付給國家去分配的,這和城裏的工人把自己生產出的產品,交付給國家去分配是一樣一樣的。國家收到農民交的公糧後,是付給購糧款的,這筆款項(賣糧錢)是通過人民公社直接撥發給生產隊,再由生產隊按社員掙的工分收入,來換算成現金收入發放給每個社員。那個年代,這種按勞取酬的分配方式有所不同的,城裏的工人每月發工資,鄉下的農民是到年底來對兌。所以說,你們農民當年交公糧的事兒,只是當時國家實行’統購統銷’分配政策的具體措施,也是城鄉差別的一種合理形式,不存在農民多交公糧了、農民喫虧了的問題。”

        聽了這位城裏同學的話,農村籍的同學點了點頭,說:“哦,是這麼個理兒。不過,我心裏總有一點兒不平衡,還是覺得你們城裏的同學月月有退休金,比我們農村的強,而我們還在莊稼地上奔波着……”

        “你應該知足吧。你們農村的同學,每個人名下都有承包的土地,而且你們的名下土地幾乎是終身制。不像我們城裏的同學,雖說有退休金,可人一去世了,退休金立馬歸零。而你們農村人,一旦去世後,他名下的土地仍然歸他的家庭成員所用,國家也不收回的。更何況,你們農民現在每年種地,國家不但不收稅,還額外按名下的土地給補貼。你說,這種史無前例的好事,那個國家能有哇?!更重要的是,在十多年前,國家實行了農民交社保的有關規定,農民到了年限也領社保退休金的。只是個別農民目光短淺,不願繳納這筆錢,所以到了退休年齡時,這纔沒有老保的。老同學,咱們是不是拋棄某些固執的觀點,正視一下事實呢?!”

        “老同學你說對,真的對呀!我實話告訴你們,我家的種地收入不算,僅靠扣大棚種菜,一年收入就十多萬元,超過你們退休金兩倍多呀,該知足了。”農村籍的老同學說罷,把酒杯一舉,“來,爲咱們的幸福生活,再幹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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