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爲了買房而離婚嗎?

在房地產蓬勃發展的這幾年裏,政府爲了控制房價紛紛出臺限購政策。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人都選擇用離婚來利用首套房的政策槓桿來應對,耳邊總是聽說**又假離婚了,公開的隱瞞的,此起彼伏,更像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神操作。

如果換做是你,你會怎樣選擇呢?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係。婚姻本質是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並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形成人際間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關係,除了不可更改的親情外,它是我們第一次與外家族產生關聯,它是可以選擇的,俗稱第二次投胎。

既然經過認定的關係就不易那麼輕易地受俗世外界的影響,說斷就斷,但有的人會說“我們只是暫時的,假的”,但法律上的認定是事實斷了,猶如鏡子一樣除非是新的必有裂痕,有裂痕就更容易破,現階段是鑽這個空子將來還會鑽更大的空子。在我的價值觀裏,不大能接受這樣的神操作,連婚姻都能被褻瀆還有什麼能堅持的;而且我相信陰陽協調平衡,在這裏得到的完全可能在另外的地方失去。

有時我也偶爾會有點兒後悔太固執執迷於這樣的倔強,完全可以利用經濟槓桿的智慧獲得更多,爲什麼人格至上地不能變通,但轉念一想不是也就是因爲這樣的倔強才讓我這一生過的簡簡單單,不陷於算計和斤斤計較中,也沒有因爲沒得到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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