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同胞的三點忠告

昨天我回到了孃家,晚上正在弟弟家玩兒,我們的親戚突然聯繫我們,兩口子吵架,男的罵,房子是我們家的,你滾!

女方想帶走兩個孩子,又帶不走,只能自己先出來,又哭着打電話說,千萬別讓我父母知道,別讓他們擔心。

我們從弟弟家回來,都晚上10點多了,感覺有點餓,我爸又給我做的肉丁打滷麪。喫着麪條,和爸媽聊着天兒。

我突然覺得自己特別特別安心,沒有罵我滾出去的男人,如果他敢罵,會立刻弄死他的父母兄弟,自己還是個只有一個孩子的離婚律師,想離婚財產孩子一樣我不損失。

女人們,我說幾句作爲女律師最直白得忠告,第一,養不起自己別結婚,第二,養不起孩子別生孩子。第三,能生一個絕對不生倆。

朋友們,這是保底兒的忠告,做到了這三點,即使離婚,你也不會特別被動,不會特別慘。好好想一下,能懂得就懂,不懂得不用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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