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的尺度和標準

人所能判斷的範圍和尺度都是有侷限的,需要一個尺度去判斷事物,而就整個社會而言可參照的尺度:

第一是老莊的自然之道,即自然的本性。

第二也是孔孟的儒家所創建的道德制度,這是人定義的標準,不同的國家和文化有不同的制度。

第三是法律尺度,用法律尺度衡量。

第四則是以各人好惡,以立場來衡量。

第五也是不加以衡量。

當然老莊之道的尺度並不一定適合所有的情況,退而求其次用道德和法律也不是可以的,不必追求極致。要注意的是以各人好惡來作爲衡量尺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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