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因爲工作的關係,與兩年前有過一面之緣的前輩重逢。
您好呀,還記得我嗎?見面的第一句話,我這麼問他。
當然記得!你是那個不喝酒的姑娘嘛!他操着很濃的地方腔說道。
飯局上不喝酒,確實挺另類的。我想,我應該是他職業生涯中見過的最特立獨行的小菜鳥吧!
說起來~那是個頂有趣的經歷!
我是個不喜營業的人。當天,爲了避開點菜環節,我選擇體力活兒,和男同事去搬酒。哼哧哼哧把酒搬到包廂裏,氣喘吁吁之下我們自然而然地用草問候了周圍的空氣。
你剛剛說什麼?
一個聲音從後方傳來,嚇了我們好大一跳。回頭,一位長者坐在沙發上,看那樣子是欣賞了我們的全過程。
不曉得他是誰,但隱隱有種感覺,他是位份很重的人。
人,陸陸續續到了。上座的時候,我和同事交換了個眼神:果然--上上賓!
像小孩子做錯了事被揪到小尾巴,接下來,我儘可能刷低存在感。
然而我忘了,有個環節,聚光燈必定是打在我身上的。
當所有人拿起酒杯,而我端起的是黃橙橙的果汁時,那瞬間,彷彿被定格。
我屏住呼吸等待“被宣判”,以以往的經驗,結局不會太美。
同事悄悄在盲區碰了碰我的腳勸我抿一口,我的上司直言要幫我抗敏,只有這位前輩,出聲替我擋住風浪。
不喝就不喝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權力選擇要和不要。丫頭,沒事兒,別擔心,我們不逼你喝酒,咱們既然是喫個便飯,最重要的就是開心。不喝酒,那就多喫點兒菜.....
前輩坐我正對面,拿起酒杯往旋轉桌碰了一下,我感激地回敬。
之後,再沒有人來勸酒。
飯局結束後,等車的空檔,他走到我跟前,跟我推心置腹了一把。
我家丫頭和你年齡一般大,你們九零後都很有個性,挺好,保持住。欸,這個社會有趣的人不多啦,不要效仿這個世界,失了爲人的樂趣......
我很感謝他,讓我看到職場裏還有選項。
在此之前,我也有過幾次被迫營業的經歷。印象最深的,是我入職第二年的第一次部門聚餐,以及我工作第五年的同事聚會。
部門聚餐規模不算大,重量級人物是我們的分管領導。
在得知我不喝酒的情況下,他要求我用兩杯可樂抵一杯紅酒。那晚,我喝了兩瓶半的易拉罐。
打那以後,彷彿形成了多米諾效應,一到飯局就會有可樂抵酒的環節。
雖然我並不是特別理解這種形式能給對方帶來多少愉悅,但潛移默化中我確實在慢慢適應這種文化,甚至開始覺得人之常情,順從對方的抵酒要求。巔峯時候是一進屋剛坐下來,就被要求一杯紅酒抵五杯可樂。
直至三年前的那個中午。
原本是我和幾位要好同事約的飯局,臨時加入他們之前單位的分管領導。
這位大爺在圈內的風評不算太好,【測酒量】是他人設裏最具特色的標籤。
那場飯局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見面。
同往常一樣,大家自覺地往杯子裏倒酒,我自覺地倒上可樂。
什麼意思?
沒有主語,沒有稱謂,只有冷冷的語調。他說的人是我。
不好意思,我喝酒會過敏,請允許我以可樂代酒。
在他手下工作過的同事,對他的一個手勢、一個表情,都瞭如指掌。他眉頭一皺,我的可樂下一秒就會換成了酒。
抱歉,我真的沒辦法喝酒,如果我掃了您的興,請允許我先離開。
那你走吧!
我欠了欠身,推開椅子,走了出去。
我知道身後他的餘光在瞟我,我也知道我每一步走得不卑不亢。
那天下午,飯圈裏又颳起了一陣風,很榮幸,我是故事中的女主角。故事的名字是--《測不到酒量的女孩》。
隨之而來,是很多的讀後感。
於是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不只是我的行爲讓大家感到新鮮,他們的反饋也讓我受寵若驚。
會有人專程跑過來說,謝謝你,讓我看見了職場上的陽光。
這一次,我和前輩有了更多機會的交流。除了【做一個有靈魂的人】,他還送了我四個標籤:自信、堅強、認真、善良。
那一刻,我似乎讀懂一些職場上的規則,無關乎名利。
那一刻,我彷彿也明白了自己的價值,無關乎進取。
或許,有些人的存在不是爲了得到什麼,而是爲了證明還有些什麼。
或許,我就是那個少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