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安化黑茶 (3)

  明嘉靖三年( 1524年) 御史陳講在奏疏中講到:“以商茶低僞,悉徵黑茶。地產有限,仍第爲上中二品,印烙篾上,書商名而考之。每十斤蒸曬一篾,運至茶司,官商對分,官茶易馬,商茶給賣。”顯而易見明代的茶馬交易中所用之茶是由政府控制的稱爲官茶的漢、川一帶的茶。安化黑茶在沒有定爲官茶之前,是不能隨意邊銷的。但是滋味醇和厚重的安化黑茶質高價廉,產量又大,很快就贏得了邊疆少數民族的喜愛。安化的黑茶味美價廉,對官茶形成了嚴重衝擊,政府爲了穩定市場,保證收益,有必要把安化黑茶變爲官茶,用於茶馬交易。   

   


     

  自陳講奏疏六十一年後,根據《明史·食貨志》載"神宗萬曆十三年(1585年),中茶易馬惟漢中保寧,而湖南產茶值賤,商人率越境私採。”。看,販運私茶的事就一直沒停過。又十年後的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有名的“安化黑茶御史之爭”讓安化黑茶正名出頭。當時的御史李楠奏上請禁湖茶,李楠說:“湖茶行(銷),茶法、馬政兩弊……且宜令巡茶御史召商給引,原報漢、興、保、夔者,準中。越境下湖南者,禁止。”御史徐僑持不同意見,上奏稱:”漢川茶少而值高,湖南茶多而值下,湖茶之行(銷),無妨漢中。漢茶味甘而薄,湖茶味苦,於酥酪爲宜,亦利番也。但宜立法嚴核,以遏假茶。”。戶部折衷其議,以漢茶爲主,湖茶佐之。各商中引,先給漢、川畢,乃給湖南。如漢引不足則補以湖引,報可。”



  自此安化黑茶被戶部正式定爲運往西北地區之官茶,陝、甘、寧、晉等地區的茶商,購領茶引,名正言順至安化採購黑茶。雖然是“漢茶爲主,湖茶佐之”的的身份,但安化黑茶卻喧賓奪主,成爲行銷西北陝、甘、青、新疆、寧夏等少數民族地區最大的邊銷茶。就這樣,邊疆的酥酪熱奶明媒正娶到了厚重醇和的安化黑茶,自此相守,難以離舍。



  在明朝,有關茶葉立法可分貢、官、商三類。貢茶,上用也;官茶,儲邊易馬;商茶,給引徵課。貢茶,用的是芽茶,自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已由安化歲貢。官、商茶爲粗茶。明代對私茶入番的立法非常嚴格,洪武初年已規定“令商人於產茶地買茶,納錢請引...別置由貼給之。無由、引及茶引相離者,...稱較茶引不相當,即爲私茶。凡犯私荼者、與私鹽同罪。私茶出境、與關隘不稽者、立論死。”。可見明代茶法之嚴,不但販運私茶出境者死,連守備關口瀆職者亦死。這也反映出走私茶葉的巨大利潤。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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