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余有评:所有的维权方法,预防都是最好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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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今天的话题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是最好的手段,也是付出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最少的维护权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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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石岛律师”发文,《预防维权是最好的手段》,对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分析,可谓是精辟入理、入骨三分。

  “石岛律师”觉得,“花钱最少的维权手段就是提前预防法律纠纷的方式。”:法律纠纷的救济方式可分为提前预防的方式与事后补救的方式。提前预防的方式是法律纠纷没有发生前的预防方式;事后补救的方式是已经发生了法律纠纷,要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或者诉讼的方式采取的补救措施。事后补救措施花费很高,并且也存在很大风险,有些损失尚不能完全补救。问题在于,人们在没有发生纠纷的时候是不愿意花钱的,认为律师没有作用,所以人们进行提前预防就没有积极性了。

  我们非常认同“石岛律师”对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分析。他的结论,和中医学之防病于未然以及“治未病”的思想;和古人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不谋而合。

  合理合法维权的方法,不外乎法律诉讼、投诉举报、舆论监督三板斧,以及其他辅助方法。

  换而言之,不管是哪种方法维权,预防是最好的手段,不仅仅是法律诉讼方面。


  我们曾经发布文章,《人生处世,必须具备的哪些个意识和习惯呢?!》明确提出,要要具备法律风险意识、证据保存意识、危机公关意识等意识和观念,同样是阐明预防是维权最好的手段和方法。

  在可以防患于未然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动用法律诉讼、投诉举报、舆论监督三板斧,以及其他辅助方法去维权,省事省时省力,当然是最好不过。

  网上有不少问答,人生必交的几类朋友?!答案有律师,医生,会计和理财师等,不一而足。窃以为,他们的答案都正确,但不完善。有那些朋友的同时,最好有一个擅长媒体运作的朋友;当然了,如果这个朋友不但擅长媒体运作,富有正义感,同时精通法律的话,更是完美无瑕,不但可以防患于未然,部分麻烦事还可以消弭于无形。

  所以,所有的维权,预防都是最好的手段,防患于未然一定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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