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過纔好說放下

當我看到第134頁時合上書,停止看這個故事。儘管是文學名著,可以確定的是我不喜歡這個故事,儘管是現實世界的折射,我不喜歡也不想繼續看這個故事,儘管馬爾克斯的文字與故事駕馭能力出類拔萃,那麼驚人叫人歎服,可以確定的是,起碼是現階段,我不願意繼續看這個故事。

文學的意義,各人各說,古有文以載道之說,從前寫作營的葉老師說故事是光。

《百年孤獨》是我過去一直以爲想看看不下去的一部小說,如今隨緣去看,也發現能夠看下去,更歎服作者高超的技藝。但我決然地樂得放下,不再是一項未經事宜了。

人生裏面有許多事情是這樣,沒有去做,會惦念着變成一朵嬌豔欲滴無法滿足的遠方,真的是需要去做,去摘,摘過,或真正欣喜,或確定放下,這件事便有了一個了結。

爲什麼我合上這本書,在第一第二章時,我嘗想,寫得那麼好,這本借來的終要還回去,看來是要買一本了。結果是無法預料的,和人生一樣,每一天往前走,總有變化。誰也無法預知明天,只要在今天認真用心過好。

我漸漸變得吝嗇。

五本書,第一本紅與黑,不喜歡,第二本李爾王也說不上喜歡,第三本原以爲很喜歡,後面兩本是什麼呢?不知道,是否遇見心愛之物,不知道。但磊磊同學開啓的這個啃磚頭行動幫我開啓讀小說的開端,是非常難能可貴,值得珍惜的。如果五本里面都沒有心水的也沒有關係,還是可以逐漸地繼續去讀別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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