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很難預估的

以前喜歡做計劃,喜歡定個時間去趕車或者去完成一項工作,後面有了一些失敗的經驗之後,發現時間是沒有辦法預估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在自己估算的時間之外再多出30-60分鐘。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開了一個庭:案件就一個證據,預想中,程序走得再慢15分鐘就能搞定,於是我答應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開好庭去跟他去調取證據。

但最終的結果是本定在9:00開庭的案子在中午12:00纔開好。中間發生了幾個情況:同一法庭同一時間安排了兩個案件的開庭,我們得等着上一個案件開完。好不容易上一個庭審開好了被告正在趕來的路上,於是又得等被告。被告來了之後,因爲有多人起訴同一被告,五個案子一起開庭,程序沒那麼簡單。開好庭,時間自然而然地就到了中午。

於是乎,答應另外當事人的事情沒有完成。

還有一次是關於出差,依照能提前15分鐘到的計劃,安排了出發的時間,結果因爲是出行高峯,20分鐘之後纔打到車,然後被堵在了路上,趕到車站,只能眼睜睜的看着自己的車開走,只能退票改簽。

關於趕車的經歷,還不止這一次,都是安排好了時間中間出了差錯,在錯過的邊緣徘徊。

也正是因爲有了這樣的經歷以後,開始對時間有了一些感觸。因爲時間不會停留,但我們的計劃裏面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參與者除了我們自己之外還有法官、還有司機、還有其他人,我們能控制自己,但是不能控制其他參加者,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現意外。

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們需要預留更多一些的時間,就算有意外發生我們也有時間來進行調整,不至於誤了大事。

今天正好也去外地出差,早早地到了機場,奈何航班延誤出發,下一站路的行程也需要進行調整。

有感而發,是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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