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前任後悔”是種什麼感覺?知乎11萬點讚的答案,引我深思

作者|李彎灣

插圖|Paola

在過去六七年,我寫過幾千篇情感文章,但我覺得,這一篇,應該算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對於那些失戀的朋友、一直念着舊情的朋友,或者是一直忘不掉前任甚至還經常在網上偷窺前任的朋友,我建議你們慢慢看。

人們在被分手後,總是會有一種心理,覺得對方遲早要後悔,包括我在情感諮詢的過程中,經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彎灣,你說他會後悔嗎?”

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好奇——在分手後,前任後悔,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關於這個問題,知乎有很多回答,其中點贊最高的一個答案,目前有11萬的點贊。

這個答案的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我來梳理一下這個回答的客觀部分:

1、他是一所不知名211大學的學生,家境尚可,大一的時候交往了一個女孩,那個女孩是一名大專學生、家境不好;

2、女孩與他戀愛的時候,愛慕校籃球隊隊長;

4、分手後,他考上了浙江大學的研究生,父親升職;而那個女孩大專畢業後開始打工、也嫁給了當初愛慕的“籃球隊長”,“籃球隊長”的工資只有3000,而他的工資是“籃球隊長”的3倍、學歷更高、前途更好、生活更優渥、家庭社會地位更高更有權勢。

再梳理一下這個回答的主觀部分:

1、他覺得他的條件比他前女友優越很多,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優越感;

2、女孩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還明顯地愛慕籃球隊長,他的說法是“醋意濃濃”,其實女孩壓根兒就不喜歡他,戀愛中還明目張膽地喜歡別人,這是一種比出軌還羞辱人的做法。即便如今的戀愛道德非常苛刻,我還是想說,女孩並無主觀惡意,她只是單純不喜歡這個男孩而已;

3、他覺得他各方面條件都很優秀,女孩應該喜歡她,如果女孩不喜歡她,就是一件無法理解的事,所以他才一直念念不忘,過不去這個坎,本質上還是優越感作祟,“我這麼優秀,我怎麼可能會有問題呢?”“你不喜歡我,一定是你有問題,你遲早要後悔”。

4、女孩曾對他說,“我們註定是不合適的”,這句話不知是什麼時候說的,如果是在當初戀愛的時候所說,女孩要表達的意思是“我不喜歡你”,如果是後來重新取得聯繫之後說的,女孩要表達的意思是,“我一如既往地不喜歡你”。

我初看這個答案的時候,還覺得挺治癒的,後來我看了很多遍,才搞清楚,爲什麼會有11萬人點贊——治癒的根本原因,是因爲他把分手的原因歸結爲“不合適”,不合適意味着我沒問題、他也沒問題,主要是想說我沒問題,這相當於給那麼多因爲失戀被搞得自信全無的朋友,來了一次按摩。

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整個事情是這樣的:

這位男子,當初跟一個女孩戀愛了,他的各方面條件都要遠遠優於女孩,以及女孩喜歡的那個男人。女孩跟他分手了,過上了貧困的生活,而他一直在變得更優秀,但他一直沒明白女孩爲什麼不喜歡他,他一直覺得女孩應該要感到後悔纔對。

我覺得,直到他寫完這個答案,他都沒明白事情的因果關係。

我想以我學到的知識和經驗,跟大家分析一下,這個事情的真相。

第一,既然這個女孩不喜歡他,爲什麼還跟他談戀愛?

這是很多被分手的人的疑問——你說你跟我分手是因爲不喜歡我,既然不喜歡我爲什麼不早點講出來?既然不喜歡我爲什麼當初要跟我在一起?

分手的原因有很多,鑑於篇幅的問題,我就只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假如一個人明明不喜歡你,從頭到尾都不喜歡你,爲什麼當初他會跟你在一起,還跟你睡覺、親密,甚至是用“老公”/“老婆”來稱呼你。

他說的話、做的事,看起來都是正常戀愛的,但你就是覺得這個人不夠喜歡你,這個人自己也覺得他不喜歡你。

這種現象很正常、很普遍,人們進入一段關係,很多時候是懵懂的、猶豫的、半推半就的甚至是迫不得已的,就比如,一個人很喜歡我、對我很好,我對他不討厭,但還不構成喜歡,但是有段時間吧,我比較寂寞、比較低落,他又不斷對我好還向我表白,可能鬼使神差的,我就答應跟他在一起了;再比如,我跟一個人在網上聊得不錯,已經很曖昧了,約了見面,但見面後我對他不是很滿意,但也不是無法接受,我想說我們就止步於此吧,但好像又說不出口,結果他表現得對我很滿意、很喜歡我,我這個時候就很不忍心拒絕他,於是稀裏糊塗地就在一起了……

我想,我們需要明白:喜歡和在一起,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第二,他條件這麼好,爲什這個女孩不喜歡他?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回答一個問題,這個女孩爲什麼要跟他在一起?

原因很簡單,他確實有可取之處,相對一個貧困的大專女孩而言,他是211大學的、家境還挺好,這確實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但在20來歲的時候,女孩還沒經歷社會的毒打,所以不會把物質條件看得很重要,回憶一下你我當初讀大學的時候,我相信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法真正體會到錢或者社會地位有多麼重要。

所以,他的“優秀”,在20來歲的大學擇偶市場,並沒有多少優勢,反觀籃球隊長,人高馬大、身材矯健、形象可能還好、氣質可能還佳,一個年輕的女孩,喜歡一個長得帥的男孩,太正常不過了,甚至可以說,如果所有女人都不爲錢發愁,那麼帥即便不是唯一標準,也是非常重要的標準,就像男人們擇偶,第一還是看臉看身材。

以爲有錢有學歷有社會地位就能得到愛情,這是很多男人至死都不明白的錯誤道理,就像很多女孩以爲“我對他那麼好”“我那麼愛他”就能得到愛情一樣。

擇偶如同考試,假如滿分100分,身高、長相、氣質佔50分,學歷佔10分、收入佔10分、對我好不好佔10分、家庭背景佔10分、其他佔10分,如果一個人對你的身高長相氣質都不滿意,給你打0分,你其他的都是滿分,也不及格啊。

第三,這個女孩會後悔嗎?

不會。從他的描述看來,這個女孩壓根兒就沒喜歡過他。

從未喜歡,就不會後悔。

這就跟房子一樣,你說你要送我一棟大別墅,但你的別墅搞在非常偏僻的鄉村,我一開始說要,但後來又不要了,你覺得是我不識好歹、現在不需要不等於以後不需要,理由是我老了可以去養老,覺得我早晚得後悔。

但我從來就不向往偏僻鄉村深山老林的生活,我不喜歡,對於我來講就沒價值,你什麼時候問我,我都可以斬釘截鐵地說我不後悔,我當初要,是因爲它沒什麼壞處;我後來不要了,是因爲它對我而言沒什麼好處。

人們只會對曾經喜歡過、想得到但沒得到、得到了又失去的東西后悔。

在戀愛中,被分手的一方,總是幻想拋棄自己的人早晚有一天會後悔,產生這種幻想的原因,是因爲被拋棄,感覺自己被全盤否定了,寄希望於對方後悔,讓對方承認他錯了、他看走眼了、他後悔了,來證明自己是對的、是好的、是值得被愛的。

如果對方在分手後絲毫沒有後悔的意思,反而還過得很開心,這時候,被分手的人,就會希望對方倒黴,或者想要報復。

希望對方倒黴,目的也是希望對方變得糟糕,來凸顯自己的優越和正確,原理是:我認爲我是值得被你所愛,但你又不愛我,而我也看不到你會愛我的可能,那怎麼辦呢?我就希望你倒黴,如果你變窮變醜變爛了,你就不再是我用來評價我自己的標準了。就像一個人天天想着考清華,但考了二十年,一直沒考上。前幾年,他可能會說,“你們清華不招我,是你們清華的損失,你們早晚要後悔的”,再後來,還是沒考上,他可能就會希望清華倒閉,清華倒閉了,他就不需要用清華來證明他了,他就解脫了。

報復的原理差不多也是如此:對方原本是你用來證明你自己的標準,如果他不存在了,那個標準也就不存在了,你就解脫了。

第四,真正的前任後悔是一種什麼體驗?

我在我的專欄《失戀,我所經歷過的最痛苦的事》中,有講過我自己的親身經歷,但我現在寫作已經不願再講自己的個人經歷了,好奇的可以去找來看看。

其實跟我們的想象差不多,前任後悔了,無外乎就是感嘆他當初不懂珍惜、表示後悔,輕者就是哀嘆、遺憾,重者就是痛哭流涕、想和好。

作爲親眼見過前任後悔的我,是什麼感受呢?

爽,大仇得報的感覺。

但也就爽了那麼一下下,很快就沒感覺了,人還是得迴歸到自己的生活,分手了,大家就已經不在同一個世界了,你的生活該是咋樣還是咋樣。

第五,如何讓前任後悔?

跟前面所講一樣,讓前任後悔,得有個前提,就是那個人曾經喜歡過你。

如果他從未真心喜歡過你,你就是當了首富、得了諾貝爾獎,他都無所謂,所以,如果對方從未喜歡過你,你想要他後悔,我勸你還是別折騰了,除非你改頭換面。

如果你要讓一個曾經喜歡過你的人後悔,該怎麼辦呢?

方法很簡單,操作起來可能比較難:

1、你要過得很好、很開心,至少要表現得很好很開心;2、你要找一個比他還好的對象,最好是比他好看、學歷比他高、比他有社會地位,總之,理想狀況就是:要各方面都碾壓他;3、你要對他毫不在乎,至少要裝作不在乎。

如果做到以上三點中的三點,他接近100%會後悔,如果做到兩點,他很大概率會後悔,做到一點,他可能或多或少會有點後悔。

但我覺得“讓前任後悔”這個問題有個悖論:

你想要一個拋棄你的人爲失去你而感到後悔,不就是想證明你值得被他愛嗎?如果他曾深愛過你,你就已經得到過證明了,你還有必要讓他後悔嗎?如果他從未愛過你,你無論怎樣也達不到目的。

我覺得我們應該形成一種思維習慣——換位思考。如果你好奇別人是怎麼想的、你好奇別人會不會後悔,那你就想想你自己,你是不是也曾經主動向別人提過分手、你是不是也拒絕過別人的喜歡,你會爲錯過他們而後悔嗎?可能你早就把他們忘了吧。

只有愛而不得的人才會整天把對方掛在心上,纔會在意對方的想法到底是怎樣的。

我覺得沒有必要,你想要對方後悔,無外乎就是想證明你挺好、證明你沒問題、證明你是值得被他愛的。

這會導致什麼結果呢?只會導致要麼一生都無法如願,要麼成天都在惦念一個已經離開你的人,要麼最後只能用“只是因爲不合適”來進行治標不治本的自我安慰。

說到自我安慰,我想起前幾天一個朋友問我,自我安慰與知足常樂有什麼區別。

我的理解是:

自我安慰,無外乎就是告訴自己挺好、找各種證據證明自己沒問題,所以自我安慰往往是沒用的,它有點像貓咪拉屎之後隨便刨幾下,以爲屎已經被蓋住了,但屎依然存在、甚至是依然露在外面散發臭味;

而知足常樂的精神內涵,在於知不足,一個人只有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常樂,所以,知足常樂,其實要講的是“知不足而長樂”。就像這位11萬點讚的答主,如果他能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去掉他那些毫無意義的優越感,他或許能活得更自在一些,也不必那麼多年還一直惦念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我想,我們該學着去承認:在人家心裏我就是不夠好,他就是不喜歡我(這句話可以換成“我就是沒能吸引到他”,以突出人家不喜歡你不是人家的錯)不夠好就不夠好、不喜歡就不喜歡唄,就像我讀大學的時候讀英語專業,學習全班倒數,大家都瞧不起我,我沒必要非得要把英語學好、也沒必要非得要混出個所謂的樣子來讓那些瓊瞧不起我的人對我改觀。我換個戰場、換個賽道,去做自己擅長的、喜歡的事,不一樣有人瞧得起我、喜歡我嗎?即便沒人瞧得起我,我做自己喜歡的事、自得其樂不行嗎?

承認自己的不足、承認自己在某些方面就是不行、承認有些人就是不喜歡你,不是爲了彌補不足、不是爲了征服那些不喜歡你的人,而是可以儘早換個地方、換個人、換個生活方式。

我擔心會不會有人看了文章,反而情緒會更低落、更抑鬱,理由是:我本來就已經覺得自己挺糟糕了,爲什麼你還要強調去認識自己的不足?

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於,你沒必要把某個人當成評價你的唯一標準,更沒必要去向他證明你值得被他愛。

就像梅西長得不高、籃球打得不好,他無需否認自己長得不高的事實,也無需向某個人去證明他能把籃球打好,他只需要去踢他喜歡的、擅長的足球就可以了。

說到這裏,我還想強調一下——我們需要更加理性地看待愛情,因爲在過去的愛情觀中,已經神化了愛情。這種愛情觀讓人們覺得,如果一個人愛我,就意味着他認可了我的全部,在一個愛我的人眼中,我是唯一的、最重要的、完美的。

這導致的後果就是,如果他不愛你了,你就很容易就會陷入全面的崩潰,然後就會走入兩條歧途:一條是想盡一切辦法去挽回;另一條是度日如年的惦念、怨恨、想報復等。

所以,我們應該帶着理性之光,重新審視自己、重新審視前任、重新審視愛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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