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弃词”

对于写作,我是个病人。如一人腿伤,便离不开手杖。

想欲行文进阶,先要弃词。前早有耳闻。可实有惯性,一时很难痛改。

为何积习难改?我想还是再早深受了学堂的贻害。那时,每个学生都在语文课上跟着老师练习遣词造句,仿佛文若无词,便像是白天遁去了日头,夜晚没了星光,极不正常。

兀自学堂出来,一直似莫言一样,在紧抱着这种偏见枉自认为,只有学会遣词造句这个工具,才能写出好文章,可走到现在。忽然感觉才撞到了真正文学表达的那扇门。

不过,即便是圣言,也只不过是你黑夜里的一束灯塔的光亮,它的存在,只是为你提供了一个方向,真正脚下的路,还要自己用心思想去走才好。

学习,是不断用身心思想和作为实践的功夫。容不得半分懒惰。无论是思想还是写作都是如此。

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即“存在就是真理”。我想此时用在被很多作家都十分厌弃的那些词语上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当初仓颉造字,有它的文化功用。其后的固态词语,同样为的是能让文章充分表达的功用。如果词语是一种没有意义的文化创造,更流传不到我们的今天。

一个人的认知,最怕钻入绝对和偏见的怪圈。时间久了,成了不由自主的潜意识后,便形成了难以革除的坏习惯。

有的人,自卑于词语困乏,不能表达。可我的困扰却是,病入腠理,养成偷懒,词语多发,有时,甚至兴致上来,还喜欢连发。

此情此景,我想对于弃词这个问题,还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才是科学的态度,尤其不能认为绝对,以致把词语都悉数一棍子打死。亏欠了自己不说。更对不起文章孔庙,列祖列宗。

我的理解是,那些文笔大家的弃词要义的关键在于。文章者,以多岐特色为贵也。写作,是物境与己相互交融思考的具体过程。但凡表达,当能以单字表达,便不能懒惰用词,尤其是成语。如果你用,我用,他也用。那无疑就成了《红楼梦》大观园中,那些俱施同样粉黛的“金陵十二钗”一般了,即便想施粉黛,最好用的胭脂香粉,也得各有特色,各色纯唇红才好。

老子,总说,“绝圣弃智,使民不争”?更有“山无棱天地合,才能与君绝”。用词,绝的了吗?

自己写文章,犹如描眉画眼线。总要以力求准确和生动适合自己的才好。

                          有道是:

            躺平望冷霜,地上鞋一双🤔

            总爱用词组,低头思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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