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爲政篇第四章: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原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說,“我十五歲時立志於學習;三十歲時,學有所立;四十歲時,心中通達而不再疑惑;五十歲時,能夠知曉天命;六十歲時,我聽到別人說的話就能通達人的心意;七十歲時,隨心所欲,也不會超出規矩法度之外了。”

這段話包含了孔子一生不同時期的人生境界,但後世引用這段話時,往往只用來說明年齡。比如說某人到了不惑之年,大家就知道他四十歲了。到了知天命之年就知道他五十歲了。

實際上,孔子說的是自己生命歷程不同階段所達到的境界。 吾十有五而至於學,有念又,十有五就是十五歲。

志:心之所知,謂之志。志於學,則心在學,念念不忘且爲之不倦。

朱子曰,古者十五而入大學,心之所至,謂之志,此所謂學,及大學之道也,知乎此則念念在此,而爲之不厭也。

孔子所說的學不是簡單的學校裏的功課,而是學聖賢大道。十五歲立志於學聖賢大道。

那十五歲之前呢,是童蒙養正的基礎,養成各種好習慣,明白方向,堅定上進的心。《易經》曰,蒙以養正聖功也。 十五歲之前就是學習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衆,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學了這些進退應對,禮儀規範,十五歲之後,學大學之道。孔子十五歲時立定志向要求學,而且念念在茲。

三十而立,立,所學之經術學業完成而有以自立。 經是經典,學業是聖賢的事業,學有所成,不退不轉,內心能有以自守。

劉寶楠先生曰,“立”爲“立於道”,“立於禮”,皆統於學,學不外“道”與“禮”也。學有所立、所成時,不再有退轉之心,也就是學有根柢,非外力所能動搖。簡單說就是學成了。

四十不惑,不惑是內心通達不疑惑。到此境界,知之明而居之安,不僅有立有守,而且能通權達變。

蘇轍曰:通變而惑,雖立不固;四十不惑,可與權矣。 黃式三《論語後案》中說:“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於立之後者,何也?”

爲什麼孔子講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立在不惑之前,而不在之後,這是什麼原因呢? 夫子曰:“可與立,未可與權。” 立,守經也。立的標準是經,經是聖人的教誨,我們要守住這個標準。 不惑,達權也,無可無不可。遇事可以行權,善巧方便,境界比立要高一些。“立”則是,可則可,不可則不可。不知通權達變,不知權變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知曉天命,命者,受之於天,而立之於己。劉寶楠先生說,知天命者,知己爲天所命,非鬚生也。知道天命的人,明白自己不是無緣無故來到世間的,孔子到了五十歲,知道自己來世間是做什麼事業,就是爲往聖繼絕學,爲萬世開太平。所以後人稱天不生仲尼,萬古長如夜。

六十而耳順,耳順就是耳聞其言,心已知其意。

朱子曰,聲入心通,無所爲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聲入耳,心就通了。聽到別人講話,立即知道他的心理,感知能力到了極點。夫子到六十歲,就有這樣的境界。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從,遵從。逾,逾越,越過。矩是畫方形的工具,代指一切言行之法度準則。

朱子曰,隨其心是所欲,而自不過於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隨心所欲,不管做什麼都沒有逾越法度,這叫安。順心而爲,自然合法,沒有絲毫的勉強,也就是動念不離乎道。

程子對這章有個總結,立,能自立於斯道也。不惑,則無所疑矣。知天命,窮理盡性也。耳順,所聞皆通也。從心所欲,不逾矩,則不勉而中矣。

立,立在聖賢之道上,不惑,則無所疑矣,他沒有任何疑惑,對自己的志向沒有疑惑,對日常中遇到的種種狀況都知道怎樣解決,能夠行權方便。

知天命,窮理盡性也,能夠通達天理,盡一切事物之性。

耳順,所聞皆通也,不僅知道,且能通達無礙。

到了七十歲從心所欲,做什麼事都聽憑心性去做,但又不會逾越規矩,此乃聖人內心自由之極致,至此境界,己心即道心,內外合一。

鄭汝協先生曰,所以成聖者,未有不由學以進也。夫子也是通過學,才成爲聖人的。資質平凡如我們,又怎能不學?

這章是夫子自己所做的傳記、年譜,也爲我們開示了爲學之次第,其中“學”爲全章的基礎,也是孔子一生所大力提倡的,古人稱這章是夫子一生年譜,千古作聖妙訣,對我們非常有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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