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淺談春秋姓氏制度

簡單瞭解一下春秋時期的姓氏制度

    第一,春秋時期的中國,和明治維新前的日本一樣,姓是貴族階層獨有的標誌,而平民大衆是沒有姓的。春秋時期的“百姓”,和我們現在的“百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春秋時期的“百姓”指的是百官,是有姓的貴族的統稱。

    第二,姓和氏是兩個概念。貴族不止有姓,而且有氏,氏是姓的分支。也就是說,同一個姓,有可能出現很多不同的氏族分支。比如說,魯、衛、鄭、晉的國君都是姬姓,但他們分屬不同的氏,而且就是以國名爲氏,即魯國國君爲魯氏,衛國國君爲衛氏,以此類推。

    第三,周天子家被稱爲王室,周天子的兒子也就被稱爲“王子某”,他的孫子則被稱爲“王孫某”。各諸侯家被稱爲公室,諸侯的兒子也就被稱爲“公子某”,諸侯的孫子則被稱爲“公孫某”。可見,公子和公孫既非姓,也非氏,更主要是一種身份的代稱。按照規定,公孫之子就不可再稱爲公孫,而應該以其祖父之字爲氏。如《左傳》所記載,魯隱公年間,有一位叫無駭的貴族,其祖父是公子展,所以無駭死後,這個家族被魯隱公賜以“展”氏,這在當時叫作“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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