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所有关系的前提

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跟我们陈述案情的时候头头是道,没完没了地能说上一整天,可是在开庭的时候,法官问的问题想好久也答不上来,支支吾吾的。

还有就是在离婚案件当中,被起诉离婚的往往是那些对家庭牺牲很多的一方,他们对另一方非常的好,可以说是无可挑剔,但是却换来对方的背叛或者是厌烦。

以上这两种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没有把彼此的关系放在了同一个水平线上。很多人认为法官高高在上,我们普通人在法官面前就显得低人一等,所以表现得唯唯诺诺。一旦心里有了不平等的想法,就没法平等地交流,没有平等的交流就容易被法官牵着鼻子走,不知不觉中陷入到了于己不利或者没办法表达自己真实想法的状态当中。

其实,法官在家也是父母、子女、家长,也会赖床、颓废和刷剧和游戏,跟普通人都是一样的,平等的。

再说第二种情况,在亲密关系中,有人觉得要牺牲,但牺牲的前提还是平等。至少是人格上的平等,为什么我要牺牲,是因为我愿意,是基于我爱你,而不是因为我应该。家务当然该一起做,因为日子也是一起过的。

处处为对方着想结果就是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是失去了作为人的独立人格,没有了自己的人,我认为是会失去魅力的。亲密关系要长久一定是身体上、精神上的相互吸引,而所谓的独立人格,就是精神上的魅力,是绝对需要的,否则吸引力不存在了就只剩下离心力了。

平等,不只是法律层面的人人平等,也是在人格上的平等,心理上的平等,不能因为地位、角色的不同,而给我们的关系造成一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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