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皮的物業。

小區今天停電,明天停電。並且是沒有通知的前提下停電。

一夜入冬,氣溫降到個位數,天氣越冷小區就開始停電,並且一停就是兩天,以後還不知道停電會停幾天?停電還不算,還停水。

關於電的重要性不需要論述,關於水的重要性也不需要論述。

沿河兩岸的別墅要拆除重建,原因是沒有人買。

建房的時候審批下來,最後卻辦不到房產證。房子是被賣掉了,也住着了,就是沒有房產證。

各地,這種情況不再少數,也不是個例。物業就是一個扯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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