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人說夢(49)

        (一)安了路燈

      昨天我們這個巷子安了五個路燈,大約每隔四十米就安了一個,傍晚五點半路燈就亮了。

      路燈杆底座是用四根螺絲固定的,杆子上部有一個桌子大小的太陽能板,利用太陽能發電照明,因此不需要接電線,這樣既省去了接電線的麻煩,又清潔安全,夠好了。

    曾幾何時,似乎也想過門口如果安裝路燈就方便了。有時候晚上逛街回來,或者有事晚上回家,門口黑漆漆一片,拿出鑰匙開門找鎖眼都要搗半天,沒有路燈很不方便。據說路燈的開啓時間是晚上五點半到十二點,但昨晚三點鐘醒了,看見門外似乎還是亮的,不知道是不是路燈的光。

    巷子裏共安裝了五盞路燈,如果能分時段照明,那樣上夜班的同志回來也能夠享到它的光明就更好了。

        (二)班上事

  下午最後一節課是我的課,剛下課不久,就有學生來找我,說“夏同學哭了”,“爲什麼哭”,學生說不知道,於是喝了一口水,跟着學生上樓了。

      一般來說,學生遇到事情都會先找班主任,也有例外。一般大孩子可能在長期的學校生活中已經養成了某些意識,覺得班主任才更厲害,也有一些是授課老師懶得管,會告訴學生,有事去找班主任,這樣一來,班上有事或者學生有事,第一時間肯定找班主任去了。但低年級學生很隨便,是不是班主任他們不管,只要是老師,是大人,就是值得信任的,就是他的靠山,就會把要告的狀看到的事說給你聽。

    話說回來,即使不擔任班主任,學生有事找你,班上有事找你,能不去解決嗎?也許有人可以做到,但臣妾做不到啊。說實話雖然很煩這些事情,可在學校裏教書,就得照顧好學生,因爲他們都還是孩子,再者說,將人心比自己,假如是你家的孩子有了什麼事,找到老師,難道你能容忍他因爲不是班主任而無動於衷嗎?爲孩子解決問題,這是作爲老師天經地義的職責,不論你是不是班主任,因爲我們都應該有一顆愛護學生的心。

    到教室一看,班主任唐老師已經在處理這事了。看我過來了,唐老師說剛剛衚衕學把夏同學腰部打了一下,讓我把夏同學帶到辦公室,看看夏同學腰部有沒有傷痕。我把夏同學帶到辦公室看了看,腰部有鬆緊帶扎的印子,印子旁邊有一點點皮膚紅了,可能是衚衕學手拍上去的,接着,唐老師也來看了看。我覺得雖然有點小紅印子,但應該沒什麼事情,夏同學有點不喫痛,拍一下就哭了也很正常。

      我和唐老師就這個事情交流了幾句,唐老師因爲下午的課後輔導她沒有,就搭順風車回去了。在最後一節輔導課之前,我仔細詢問了一下衚衕學,問他爲什麼要拍夏同學一下,開始衚衕學不做聲,慢慢地流下了眼淚,到底怎麼了?問他爲什麼流淚,他說“夏同學在睡覺,我想叫醒他”,哦,原來是因爲這個才拍了夏同學一下呀。那應該不重。

      雖然是上課時間,雖然我不是班主任,我還是要說說,以作後事之師。我告訴衚衕學和全班學生,不論做什麼事要有個度,不然會好心辦壞事的,今天衚衕學的舉動就是。所謂度,我打了一個比方,我說就拿喫飯來說,米飯能供給我們營養,喫一碗喫飽了就可以了,這就是一個正確的度,可如果你一下子喫它三四碗,就會撐出病來,這就是因爲過度造成的危害。衚衕學要是輕拍夏同學,把他喊醒,那就對了,下手太重,把夏同學弄疼了,弄哭了,就屬於過度了,這就不好了。同學們都點頭,明白了就好,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事情。

  下午放學,我都要走到鎮裏了,唐老師來電話,說她剛剛就夏同學被打哭的事告知了夏同學的媽媽,夏同學的媽媽就質問她是幹什麼的,爲什麼不帶孩子去醫院裏看看,還說她要把這事告訴校領導。我說我現在要到鎮上了,你如果早一點打電話來,我就走官港小區到夏同學家裏,和夏同學的媽媽說說這事,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根本無需去醫院,只不過孩子隨便拍了一下而已,有必要大驚小怪嗎?也可能是唐老師性子急了點,擔心孩子出問題,說讓夏同學的媽媽不放心就帶孩子去醫院看看,家長因爲不在現場,不知道具體情況,會護着自己的孩子,不能正確判斷,會把事情想得嚴重起來。

    看得出來,唐老師因爲受到了家長的責怪,很委屈,她說誰要是想帶班主任誰就帶去,她還真不想管這一攤子事。確實,孩子的事很操心,班主任工作更是事無鉅細都得抓,有時候是好心和家長說事,還得不到家長的理解,是夠難受的。我是真心想幫她解決這事的,唐老師不會覺得我在干涉她的班主任工作吧,那我可就冤枉死了。但願不會。

        (三)這是欺凌嗎

    最後一節課,陳欣怡在課堂上告訴我,胡婉婷把包芷妍的筆拿給朱驪瑩了。這是真的嗎?

      我的眼睛看着坐在一起的幾位當事人。只見朱驪瑩同學立即從文具盒裏拿出鋼筆遞給了胡婉婷,胡婉婷同學立即又將它遞給了同桌的包芷妍同學,包芷妍同學將筆收下來放進自己的文具盒裏了,胡婉婷同學隨後站起來對包芷妍同學說了一聲“對不起”。我真不願意相信,乖巧的胡婉婷同學能做出這麼霸道的事情!不過我挺佩服這孩子的及時認錯,看得出來,這一點家教還是很好的。看着我一直用不明白的眼神看着她,胡婉婷同學的臉紅了。

    我把胡婉婷同學喊出教室,帶到樓梯口,問她爲什麼這麼做,她答不出來。我讓她好好想想,自己這樣做對嗎?這不是欺負人嘛,另外讓她回家後把這件事同她父母說一下,做好反思。胡婉婷同學進教室後,我又將朱驪瑩同學帶到樓梯口,問她爲什麼要接受胡婉婷同學的筆,她也答不出來。我告訴她,讓她記住,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要好好想想今天做得對不對。我又把包芷妍同學喊出來,問她爲什麼自己的筆被別人拿走了都不敢說,要不是陳欣怡告訴我,那我還不知道呢,如果我不知道,那你的筆就不要了嗎?她不說話。我告訴她,以後有誰欺負你你要告訴老師。真可憐,這孩子。

    我真不願意用校園欺凌這樣的詞語來表述這件事,但這又確確實實是校園欺凌,可發生在這幾個文文靜靜的小孩子身上,真讓我痛心,也讓我無語。我都不知道,明天我該不該把這事和她們的班主任唐老師說。

    明天的事明天再說吧!唉,這羣不懂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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