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兒,一點道理

8月初,家中無人,水管爆裂,把樓下給淹了。出差回來,第一時間聯繫樓下房主,商討賠償事宜。

剛見面時,聊的很好。對方表示自己是個講道理的人,不會因爲得了理,便不饒人。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她說鄰居住着,只要把壞了的東西,賠償了就好。

我心中暗暗慶幸,遇見了一個大度講裏的主。

大家一起去樓下看了一圈。她給我列出了損壞東西的清單:

“防盜門,廚衛燈具,膩子,石膏線。”

看見防盜門時,我在心裏打了個問號,我在想,水是如何把防盜門泡壞的。本想與對方商討一下這個問題,可轉念一想,剛剛人家態度不錯,畢竟咱們給人帶來了困擾,讓人受了無妄之災,這時候去斤斤計較,總覺得於情不該,於理不通,所以就按照她的說法,都照價賠了。

本來這事兒已經商定的差不多,這時,房間裏的租戶打來電話,稱櫥櫃門壞了。

經過認證,有一個櫥櫃門確實開合有點卡頓。雖然沒法確定具體原因,但是本着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原則,只能由我來擔。

心中雖有不悅,可也忍了,畢竟防盜門我都擔了,也不差這個小櫃門了。

結果,我們還是談崩了。

問題就出在這個櫥櫃門上。我認爲櫥櫃門壞了,賠償櫥櫃門就好。她認爲櫥櫃門壞了,要賠償整個櫥櫃。

我們一直在這個事情上談不妥。還好有個朋友在,她提議,大家不要談賠償,讓我給她恢復原狀。

這個方法很好,對方也表示贊成。

送走樓下的房主,我趕緊張羅着找人給她修繕。我那個朋友卻勸我稍安勿躁。她說你先給她換個燈,看看她怎麼說。

結果,正如那位朋友所料。燈剛換好,屁股還沒坐熱,對方便打來電話。聲稱燈換的她不滿意,縫隙看起來比以前大了一點,要求我重換。

這時,我總算才明白過來。對方先把道德的高度擺在那,把我架上去,讓我不好意思與她計較。接着,再把自己的貪婪小心翼翼地放出來。不留心,都不好察覺。真是套路滿滿。

工作的原因,在家待了幾天,又出差了。這件事,也就擱淺下來。我心中一直惦記,總想着畢竟是自己有錯在先,給了對方貪心的理由。早些解決這事兒,也好讓自己心安。

可心中這點愧疚,還不足以讓我接受賠償整個櫥櫃這件事兒,主要是不能接受賠償那麼多錢,所以,只能就一直這麼放着。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她的“恐嚇”電話。姑且就認定爲恐嚇吧。因爲她說,如果我再不按照她說的解決這事兒,那她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到時候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律師費等,都要由我承擔。

剛聽到時,有點害怕。可這點害怕還不足以衝抵我憤怒的十分之一。我想,既然這樣,那就不如讓法律給一個公平的決斷。

後來,我沒有再理過她,她也真的去起訴了,開庭時間定在11月10日。

11月9日,我從河北返程回呼上高速時,因爲沒有核酸檢測報告,被勸返了。所以,我錯過了10號的開庭。

本以爲,法院會缺席宣判。沒想到,我得到的結果是對方撤訴了。

我納悶她態度爲何轉變如此之大。怕她再藏什麼貓膩,所以諮詢了很多年不聯繫的一位當律師的姐姐。

那姐姐告訴我,這種官司於原告來說很難打。雖然保贏,但是被告如果有心想拖着,原告實現權利是非常不容易的。何況,我們的糾紛金額不大,一般會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最後,我還是主動給她打了個電話。雙方各退了一步,事情總算是解決了。

起初,我的出發點,是想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明事理的正人君子。

可惜,我做正人君子的決心,抵擋不住對金錢的喜愛。

正在左右搖擺之際

一個不小心,正人君子變成了無賴小人。

而諷刺的是,正人君子沒有辦成的事兒,被無賴辦成了。由此,我似乎悟出些道理。

治理無賴的最好辦法是,變得比無賴更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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