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l逆劉而上(ID:yuanyuankaoshi)
今天跟你們科普下,最近鬧得很大的,坑了上千博主的黎明計劃。
千萬不要覺得,這跟普通人沒有關係。
每個人都可能因爲認知不足,喫啞巴虧。
01“怎麼這麼多壞人啊”
事情是這樣的:
騰訊旗下的企鵝號想要讓別的視頻平臺的博主來自己這,於是就去挖牆腳。
讓機構出面,給人畫餅。
我給你多少多少錢的入駐費,要不要來?
發佈視頻有獎金,5-30w,您這邊有興趣嗎?
好多沒有經驗的博主就籤合同入駐了。
後知後覺才發現,有坑。
比如,承諾好的入駐金被拖欠;
入駐時自己在第三方平臺的賬號和密碼,被機構索要;
入駐了以後,自己的視頻版權被以極低的價格買斷,甚至你維權的權利,也被“不可撤銷地授權予企鵝”。
而且,你發現不對勁之後,還不能主動退出。
因爲,你退出必須要經過機構的同意。
但人家不會那麼痛快讓你走的。
你要是走了,就不算真正入駐的博主,機構也就沒法從企鵝那拿到錢。
a拖着b,b拖着c,c動彈不得。下水就想走?沒那麼簡單。
搞得博主們苦不堪言。
有個女孩就發視頻,哭着說自己的委屈:
我就說我想退出了,我不想玩了。
他當時跟我說可以退,現在又說不能退。
怎麼這麼多壞人啊!我當時真的無條件信任了我的老鄉。
你可以看到她在微信裏,很天真地跟勸她入駐的人說:
算啦。相信老鄉了。
都是河南的,你也沒必要坑我一個在上學的姑娘。
結果,她真的受騙了。
02跌坑以後,至少被剝一層皮
我看完這個事,心裏一咯噔。
經常也有人給我們的運營同事發消息,說有個什麼什麼活動,要不要同步參與?
雞蛋不放在同一個籃子裏嘛。
做新媒體的,都會多平臺發佈內容,搭建矩陣。
所以好多次,我同事轉發消息問我的時候,我都不太設防,說:可以呀。
現在想想,後怕。
萬一那些邀請你入駐的或者參加活動的,給你挖了坑。
我是不是就懵懂地跳進去了?
那樣非常非常非常麻煩。
被平臺挖坑,你想再跳出來,至少得被剝掉一層皮。
想起我剛創業不久時的一次維權。
我做課程,跟某個知識付費平臺合作,本來合作得好好的。
但是到了約定的結算日期,對方做了一件事。
它不僅沒有主動跟我結算,而且還凍結了老師後臺提款的權限。
跟我說:結算的數額太大了,微信上無法直接提現,需要簽訂一個補充協議。
但這個補充協議,有坑,合同條款對我們這些創作者更嚴苛了。
此外,他們還,未經原創者允許,鼓勵平臺直播間轉播原創者內容,並且避開與原創者分成。
意思是,人家到別處賣你的課,連招呼都不跟你打,最後還一點都不跟你分。
你發現了以後,去問。
人家甩你一個理由,如何分銷,這是技術機密。
因爲我自己是學法的,我很快發現不對勁了。
但就算我是學法的,當時爲了爭取自己的權利,也是大費周章,傷筋動骨。
畢竟,你單槍匹馬;
而你的對手財大氣粗,還有着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和公關部門。
03每個普通人都應該長教訓
普通人在這樣的事情上,真的沒那麼警惕。
想不到“怎麼會有這麼多壞人”。
我們公司有個女孩,前段時間因爲租房,被坑了。
房管動不動就開門進,還要求他們把客廳騰出來,宣傳他們沒有客廳的使用權。
真是好笑,他們交了房租都沒有使用權,誰有?
我同事氣得不行。
然後就花很長時間跟那個公司掰扯。
結果,她在維權的過程中發現,這家房產中介在我們公司所在區域,早就已經臭名昭著了。
一搜新聞,就知道他們有問題。
但是當時中介特別雞賊。
帶人看房的時候隻字不提自己是什麼公司,等最後敲定的時候,纔在合同上看到公司名。
不過那時候都已經走到最後一步了,小姑娘們在找房子這件事情上筋疲力盡,也沒留心眼。
沒想過:我要不要搜下,這是什麼公司?
於是就有了後續無數的麻煩。
還有,我拒絕過一個廣告。
說實話,它們內容挺好的,資質也是合規的。
但是,我要來了他們公司跟用戶的合同,發現對用戶很嚴苛。
用戶一不小心,可能就違約了。
照着人家的合同籤,到時候出爭議,權益根本得不到好的保障。
如果想要訴訟,還得去到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成本特別高。
我特別擔心你們看不懂,暈暈乎乎。
就乾脆把它卡在了我這一步,直接拒絕了。
黎明計劃的事情鬧大之後,有個自媒體號主評論說:
我很少用惡毒形容一個東西,但黎明計劃,絕對配得上。
看得人挺難過的。
都是勤勤懇懇做內容的創作者,會有種兔死狐悲的複雜情緒。
大環境的改變,不在一朝一夕。
我們自己能做的,其實就是提高警惕,提高認知。
你買東西之前,把介紹看清楚,然後把售後的相關規則也看清楚。
能不能七天無理由退。
有沒有運費險。
你跟人籤合同之前,不要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
你要去看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什麼。
不是很懂法,那至少先要保證每個字你都理解,千萬不要覺得,好長啊,囉裏吧嗦,不看了吧。
防人之心不可無,朋友們。
不要盲目相信大平臺,更不要犯懶。
自己的權益,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學着自己去保護。
本文來源:公衆號 @逆劉而上,作者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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