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錯誤,竟然不放過

15天前,犯了一個小錯誤,結果被查出來了。有些不服氣,無關緊要的一點內容,爲什麼逮着上綱上線?先是在會議上不點名批評,然後過了一週,點名批評。這周,在總部又批評,然後直接上級和部門領導連帶責任,有必要這麼嚴重嗎?!

雖然不是很服氣,但是上面是聽不進解釋的。反正你得先認錯,然後整改。中午頭兒又批我,說連累她了。是啊,她沒有查,全靠我們自己查。出了事,卻也會被連帶。我說,最多扣錢,還能怎麼樣?反正已經通報過了。

自己寫了個整改方案。處理意見還沒有公佈。公佈下來再說吧。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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