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歸吵架,又不是不愛你。

(看見這空蕩蕩的宿舍,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我們之間的關係。確切的說是思考了一下,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是什麼。

我彷彿看到了以前都沒有看見的東西一樣,又或者是以前看見了,卻不怎麼在意的東西。

那就是“在”這個字,當我們把“在”當做習以爲常,就會越來越對其它的事情也習以爲常,我不知道我這樣表述的是否正確。

當你不在這裏,不在我身邊,纔會發覺原來“你在”是一件這麼美好的事情。

誰都想快快樂樂,幸福的和喜歡的人在一起過一輩子。但是我現在發現,只要是兩個人,就會出現分歧,一定一定會。

因爲人是高度複雜的情感生物,有時候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想怎麼樣,所以另外一個人更不可能完全能瞭解你。

哪怕兩個人再喜歡,再相愛。但是有分歧就不能在一起麼?

我覺得不是,“眼睛爲她下着雨,心卻爲她打着傘”,這就是應對分歧一個有效的方法。雖然鬥嘴了,但是卻依然熱愛着對方。雖然鬧矛盾了,卻依然沒有想過分開。雖然在生氣,卻依然會爲她着想。

就像昨天,雖然那時候我們在鬥氣,但是我卻想着要替你洗襪子了。)

這是男友今晚給我發的一大段道理,這大概是今年第三次因爲語言不對頭導致冷戰吧。

不可否認,我贊同他說的“吵架歸吵架,又不是不愛你”的理論,但還是覺得不想就這樣和好。

女生就是愛記仇,以前我都聽那些道理,也覺得沒必要因爲細節上的小事情大動肝火,敢確信像我這樣耐心聽男朋友講道理的女生不多吧。

但是這一次,確實很受傷。哎,感情真是複雜,還是多愛自己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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