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洞:八爺是騙子?!

文/蓮柔漪

小玲的背上揹着一個雙肩包,推着旅行箱直接跑進當地的警察局,卻直接被人擋住。

“你好,請等一等,請問你是出什麼事情了嗎?”門衛上下打量着這個小姑娘,詢問着具體情況。

小玲着急的都快要哭了,“我來警察局,當然是要報警了。”

“好,我領你進去。別急,發生什麼事情了?”

小玲將來龍去脈講了一遍,被領進去後,又跟裏面接待小玲,穿着警服的警察說了一遍。

原來小玲是一個旅遊愛好者,通過網絡結識了一個叫做“八爺 ”的人,兩個人也經常出去旅遊玩耍。

近期“八爺”和她說有個旅遊景點是新開發的,但是不對外開放,但是他有門路,可以比其他人早一步去體驗新奇。

只需要提前交一個“門票保證金”,保證當天當時到地方,這筆錢還是會退回來。出於信任,又因爲和他見過兩次面,也聊天交流過,而且還一起出去玩兒過,就交出了這筆費用。

可是當她到達指定地點的時候,沒有等來“八爺”,所有的聯繫方式都試過了,就是找不到他這個人。因爲人和錢都不見了,“保證金”的數目又不小,所以她才選擇報警。

“你被騙了!”接待小玲的警察肯定的說道。

小玲依舊不相信,“不可能!我和他見過很多次,不像騙子,他是不是出什麼事情了?”

“唉!我們接觸過很多這樣的案例了,先跟你接觸,得到你的信任,然後再下手。”警察語重心長地說道。

“怎麼會?怎麼能這樣?”小玲呆坐在椅子上,“他怎麼能這樣?我拿他當朋友的哇!那麼信任他。”說完小玲雙手捂上臉就要大哭特哭。

“你也先別哭,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助你的。畢竟那個叫“八爺”的已經構成詐騙罪了。”

“啊?”小玲擡起頭。

“詐騙罪,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然後呢?”

“你還是法律和防範意識太低了,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希望你們可以抓住這個大騙子…真是氣死我了,枉我這麼信任他。”

“網絡上認識的也不一定是壞人,因爲不反對交朋友,只是如果涉及到財產這一點上,一定要慎之又慎纔行。”

小玲點點頭,“我明白了。”

“你在這裏籤個字,留下電話號碼就可以走了,如果案件有進展,我們會再通知你的。”

“好的。謝謝您。”

將一切都辦理妥當,只能在心裏面祈禱趕緊抓到八爺。

小玲剛走出警察詢問室,就發現一個很熟悉的背影,她連行李都丟下,追了上去。

果然,她抓住那個人的肩膀,那人一轉身,“真的是你。你這個騙子!”

“是你!”那個人想裝作不認識,可是周圍的人,當然這裏是警察局,包含警察在內都看向他們。

“我正找你呢!你卻自己送上門了,正好,在這裏把事情說清楚。”

“我們出去說話好不好?這裏真的不是可以說話的地方。”

“在這裏說,怎麼了?”小玲步步緊逼。

剛剛接待小玲的警察急忙出來,發現小玲和一個男人拉拉扯扯的,就走過去詢問,不可思議地盯着那個人,“你是八爺?”

那個人只好低着頭,不好意思地點了點頭。

小玲接着說道,“你這個大騙子,居然敢來警察局,自首哇!覺悟挺高的嗎?算你識相。”

“不是,不是。”八爺連忙擺了擺手。

另外一個警察走了過來,“他是來報警的!”

“什麼!”小玲和先前接待小玲的警察異口同聲道。

“事情是這樣的!”

原來八爺更慘,有一個女朋友,本來都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可是他的女朋友說最近家中出事了,急需一筆錢,就這樣八爺把全部家當都給了女方。

事隔一年半,八爺才覺得不對勁,所有的聯繫方式都試過了,就是找不到自己的女朋友,他也去女朋友給的地址找過,假的。

小玲覺得他說的話似曾相識,好像她曾經說過。

小玲推搡了八爺一下,“哦,你女朋友騙你,你就騙我哇?大騙子,遭報應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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