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八爷是骗子?!

文/莲柔漪

小玲的背上揹着一个双肩包,推着旅行箱直接跑进当地的警察局,却直接被人挡住。

“你好,请等一等,请问你是出什么事情了吗?”门卫上下打量着这个小姑娘,询问着具体情况。

小玲着急的都快要哭了,“我来警察局,当然是要报警了。”

“好,我领你进去。别急,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玲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被领进去后,又跟里面接待小玲,穿着警服的警察说了一遍。

原来小玲是一个旅游爱好者,通过网络结识了一个叫做“八爷 ”的人,两个人也经常出去旅游玩耍。

近期“八爷”和她说有个旅游景点是新开发的,但是不对外开放,但是他有门路,可以比其他人早一步去体验新奇。

只需要提前交一个“门票保证金”,保证当天当时到地方,这笔钱还是会退回来。出于信任,又因为和他见过两次面,也聊天交流过,而且还一起出去玩儿过,就交出了这笔费用。

可是当她到达指定地点的时候,没有等来“八爷”,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试过了,就是找不到他这个人。因为人和钱都不见了,“保证金”的数目又不小,所以她才选择报警。

“你被骗了!”接待小玲的警察肯定的说道。

小玲依旧不相信,“不可能!我和他见过很多次,不像骗子,他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唉!我们接触过很多这样的案例了,先跟你接触,得到你的信任,然后再下手。”警察语重心长地说道。

“怎么会?怎么能这样?”小玲呆坐在椅子上,“他怎么能这样?我拿他当朋友的哇!那么信任他。”说完小玲双手捂上脸就要大哭特哭。

“你也先别哭,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的。毕竟那个叫“八爷”的已经构成诈骗罪了。”

“啊?”小玲擡起头。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然后呢?”

“你还是法律和防范意识太低了,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你们可以抓住这个大骗子…真是气死我了,枉我这么信任他。”

“网络上认识的也不一定是坏人,因为不反对交朋友,只是如果涉及到财产这一点上,一定要慎之又慎才行。”

小玲点点头,“我明白了。”

“你在这里签个字,留下电话号码就可以走了,如果案件有进展,我们会再通知你的。”

“好的。谢谢您。”

将一切都办理妥当,只能在心里面祈祷赶紧抓到八爷。

小玲刚走出警察询问室,就发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她连行李都丢下,追了上去。

果然,她抓住那个人的肩膀,那人一转身,“真的是你。你这个骗子!”

“是你!”那个人想装作不认识,可是周围的人,当然这里是警察局,包含警察在内都看向他们。

“我正找你呢!你却自己送上门了,正好,在这里把事情说清楚。”

“我们出去说话好不好?这里真的不是可以说话的地方。”

“在这里说,怎么了?”小玲步步紧逼。

刚刚接待小玲的警察急忙出来,发现小玲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的,就走过去询问,不可思议地盯着那个人,“你是八爷?”

那个人只好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小玲接着说道,“你这个大骗子,居然敢来警察局,自首哇!觉悟挺高的吗?算你识相。”

“不是,不是。”八爷连忙摆了摆手。

另外一个警察走了过来,“他是来报警的!”

“什么!”小玲和先前接待小玲的警察异口同声道。

“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八爷更惨,有一个女朋友,本来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可是他的女朋友说最近家中出事了,急需一笔钱,就这样八爷把全部家当都给了女方。

事隔一年半,八爷才觉得不对劲,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试过了,就是找不到自己的女朋友,他也去女朋友给的地址找过,假的。

小玲觉得他说的话似曾相识,好像她曾经说过。

小玲推搡了八爷一下,“哦,你女朋友骗你,你就骗我哇?大骗子,遭报应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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