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家

齐帆齐进阶营1320,256篇400985字

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我最喜欢的作家一直是三毛,喜欢他的开朗,乐观豁达,更羡慕他有一段无与伦比的爱情和婚姻。

大学时期,三毛辗转去了西班牙马德里大学读书,寒暑假的时候已经开始了自己遍布全世界的足迹。

有一次三毛在朋友家里,荷西去向三毛的一些中国朋友祝贺耶诞节。

谈及第一印象,三毛写到:荷西从楼上跑下来,我第一眼看见他时,触电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作为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当时荷西不到18岁,高三,而三毛比她大了八岁。

有一天三毛在宿舍里读书,她的西班牙的朋友跑去告诉她,楼下有个男孩来找她。

三毛匆匆跑下去,看是荷西,有点生气,她问荷西,你怎么来了?你的课不是还没有上完吗?

三毛因为自己比荷西大很多,所以她总是以一个姐姐的口气在教训荷西。

而荷西从口袋里掏出十四块西币,说他有十四块钱,正好够两个人的入场券,请她一起去看电影,但是要走路去,因为已经没有车钱了。

三毛是个敏感的人,她那时已经觉得荷西这个小孩爱上了自己,但还是答应了去看电影。

三毛觉得这个交往不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他大学还没有念完,尽管三毛的心里其实是喜欢他的。

三毛告诉荷西,从今天起不要来找我了。

荷西很认真地跟三毛说:“你再等我六年,我四年念大学,二年服兵役,六年以后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愿望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你在家里等我。”

三毛听到他的表达时,有一股要流泪的冲动。

六年后的一天,三毛刚刚回到公寓,就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有急事。三毛一路飞驰赶过去。

过了一会儿房门开了,一对温暖有力的手臂从三毛身后将她环了起来,等三毛睁开眼睛后,才发现对方是一个长得十分高大、留着满脸胡子的西班牙青年——他竟然是六年以后的荷西!

荷西带她去了自己的房间,房间的四壁上,挂满了三毛的放大照片,这些旧照片经过六年的岁月洗礼,都已经发黄,被百叶窗折射出一道一道的痕迹。

想到这个苦恋她六年的西班牙少年,三毛再次感动得流下眼泪。

她在心里暗暗说道:“这一辈子,我只嫁给他!”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婚前,她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介绍撒哈拉沙漠,只看了一遍,便感应到前世的无尽的乡愁,于是决定去那里生活。

荷西为了爱情追随她去了沙漠,并提前三个月找到一份工作,他要在这里迎接三毛。

知三毛者,莫如荷西。

结婚以前“大胡子”荷西问过三毛:“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三毛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她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现在我喜欢的作家已经不再是三毛,他成了我青春的一部分。

现在我既喜欢张爱玲的薄情与决绝,也喜欢严歌苓的才华和厚度。我更喜欢余秋雨的博学和多识,当然我还喜欢老林清玄的禅意和境界。

对于喜欢的作家,我是一个滥情的人,我不善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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