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三十歲前需要做的,就是讓今天的自己比昨天好那麼一點點,讓今年的自己比去年厲害一些。
三十歲前的日子,是成長的印記,是青春的痕跡,也是時光的日記。
二十多歲的青春,是不願意和別人一樣的動力,是持續改變的努力,更是堅持拼搏的耐力。
所以,只要你還在路上,你終究會看到更好的自己,不要停下前進的腳步,要看着陽光,照亮身邊的一切。
我曾經寫過一句話:“下次見面,讓我們彼此都更好些吧。”每次相見,其實都是一個節點,你可以反思過去,憧憬未來,珍惜現在。
我記得,有一個孩子第一次來參加我的籤售會,是備考最難的時候。第二次見到我時,她已經考上了愛丁堡大學。
這是我聽到的最美的消息,因爲她的今天總比昨天好,今年比去年棒,哪怕只有一點點。
希望你也一樣,能一年比一年更好。這樣,到了三十歲,你就能驕傲地說:“雖然我依舊不算成功,但至少,我沒有辜負二十多歲時的青春。”我想這也是生命中最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