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兩週回家一次。這次回家,帶回四張獎狀,我都給他貼到了牆上。
以前女兒上小學和初中的時候,她的獎狀也是貼在牆上,大概六七十張吧。上高中後,她自己做主,把獎狀全部取下來,收了起來。
兒子目前有三十六張獎狀。
我從不強迫孩子們做他們不喜歡做的事。但是,如果他們選擇了做什麼事,我都會大力支持,並鼓勵他們堅持自己的選擇,絕不輕言放棄。
“媽,給你泡泡腳吧。”
兒子用電熱水壺做了兩壺水,倒入洗腳盆中,又用塑料盆加入些涼水。他用右手食指和中指試了試水溫,然後讓我泡腳。
兒子班裏的趣事太多了,教了十三年初中的我彷彿又回到了中學的校園。現在的中學生和十三年前的中學生有所不同,他們個性更強,也更成熟,感情更細膩。
“媽,你看會兒書吧,我去打會兒籃球。”兒子把格非的小說《江南》和眼鏡給我放在手邊,然後準備下樓運動。
“你的手指不是還沒好嗎?好利索再打吧。”我跟他商量。
“好了。我自己打會兒,不跟別人搭班兒。”兒子彎彎右手小拇指,很靈活,應該是好了。
“幾點回來?”我想跟他一塊兒去。
“現在七點半,九點十分吧。”兒子看看腕上的手錶,說。
“好吧。”我繼續看我的書。
“我回來還得寫作業,一定準時回來。”兒子關門前又補充一句。
他對自己的生活、學習心中有數就行,我信任他。
我躺在牀上聽小說《復活》的時候,他開門進來了,我問他幾點了,他說九點十分。
言而有信,一諾千金,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