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所熱愛,可能是是一個習慣,比如每週跳20000個跳繩、看一本書、學會一道菜;也可能是某個人,每週爲了和對方見面都要一頓打扮;
如果是形容熱愛的最烈程度,我覺得是迫不及待,一秒鐘的等待都是煎熬:
要跳繩立刻就去,不在乎今天是幾點下班,拿出一根跳繩,在地下停車場跳完才能心滿意足的回家;
要看書,不在乎自己家裏有沒有這本書,在圖書館站一天也是美滋滋的享受;
要學一道菜,不在乎會不會被油濺到手上起泡,做菜的過程就是最高興的事情;
要見一個人,不在乎是瓢潑大雨、烏雲密佈,只要看到對方就是陽光明媚的一天。
迫不及待,追隨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