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人为什么要走的记录

飞来峰有两条道路可以上去。一条是村民修建出来的山路,需要绕十八个弯,才能见到那个金光闪闪的庙宇。另外一条路则简单得多,不过是绑一根绳索,再用力一拉,就可以到达山顶。

多数人都选择第一种上山的方式,因为安全。第二种方式当然也是很多人考虑过的,要不是这些年失足的人太多,没有人会觉得自己比他人差,至少在人群面前一定是力能扛鼎的勇士。

西蒙刚到飞来峰那会,对于第二种上山方式也是跃跃欲试,他是一个长期在极限运动中折腾的顽固派,心里的那股劲一时半会消退不了。

至于他为什么最后选择了普通人的山路上山,大概是年龄大了吧,有些事情不得不放弃。

西蒙已经二十五岁,不是少年了。

但是在和其他人交流上山经验时,他仍然保持着一个少年该有的精神,就算脚下是深渊巨口,他也没有后悔的意思。

曾经当地的居民对于西蒙这个外来者,有着很强的好奇,想要知道他这样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为什么不去大城市闯荡,而要钻进深山老林,寻找什么神秘大山,修行庙宇。

西蒙倒是一脸的轻松,在抹去脸上的冷汗后,笑道,这是他自己的一点儿权力,可以自由生活的权力。继续问下去,也是和个人选择有关,其他的都不重要。

当地的那些人在一次次乘兴而来,又一次次败在选择这个答案之后,也就失去了原来的兴趣。他们不再对于内心的好奇穷追猛打,而是低头继续原来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极为简单普通的生活。西蒙不过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少年,认识到自己错误后,很快就会离开这个让人无比寂寞的飞来峰。

西蒙在人们的期待中逐渐扎下根,他在附近的镇子租了一间屋子,成为了一个职业登山人。他每天和多数上班族一样,七点半从房间出来,搭乘公交车到目的地。其他人是为了生活的工作地,他是为了理想的上山路。

等到黄昏将近,劳累一天的人乘坐公交回家时,时不时可以见到坐在后排打盹的西蒙,他的裤脚有一圈泥土,来自于最近的那座山。

日复一日,四季轮回,就算是尚未上学的孩童,也都知道镇子上有这样一个怪人西蒙,他等了六七年的飞来峰,也从来没有真正满足过。

这样确实很安全,直到那一天。

熟悉的一切终究还是会变得陌生。

西蒙在回去的路上见到了那两个人。不过是两个白发满头的老者,可是再看清他们模样后,座位上的西蒙一下子跳起来,没有等车子挺稳就夺门而出。

西蒙要再次转移阵地了,就像六七年前的那样,因为这些人终究还是找到了他的踪迹。

可是这个世界虽大,从来不会让一个人真的永久藏身下去。他在飞来峰的山路上上下下这么多年,也没能阻止消息的泄漏。他真的感觉累了。

窗户外面是一条热闹的集市,一些平常没有见过的商贩正在摆放车子里面的商品。从水果之类比如香蕉橘子一直到奇形怪状的家具百货心跳加速门,不可谓不丰富,甚至到了离谱的地步。

一个穿着时尚的女老板正坐在玻璃门后面磕着瓜子,脚下一粒粒扁了的瓜子皮由小变大,终于迎来了一扫帚的结局。那个刚开业的化妆品店,正在大力晃荡着柜台里面的香水瓶,墨绿色的盒子不过开了一个小口,就可以闻到浓重的香味。

西蒙关闭了临街的窗户,在衣柜中收拾出行的衣物。原来一个袋子就可以收拾完毕的衣服,经过时间的打磨,逐渐形成一个大而多的规模,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收拾干净。他看了一眼鼓起来的行李袋,用力踢了踢床边的椅子,灰白色的木头撞在墙上,发出让人心跳加速的咯噔声。

在关闭房门后,西蒙看着眼前这个被黑暗笼罩的楼梯,只觉得自己要是早一点儿躲进那座山顶的庙宇,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狼狈。

只是庙宇从来都是一个过去的选项,停留在人的懊悔中。

车来了,人没跟上,西蒙觉得自己又是一个年轻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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