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翻看百度的推文,1970年代的知青故事。
一次憶苦思甜的現場會上,一個窮苦的光棍漢說:我家三代光棍,孩子都沒有娘!我爹是我爺爺撿的,我是我爹撿的,我今年30歲了,也沒錢娶媳婦。。。當場,一個從青島城裏來的女知青說:我要嫁給你!
可想而知,女孩子的全家嚇壞了!堅決反對,可是,女知青義無反顧地嫁給了一窮二白的農村光棍,走進光棍之家,第二年生了兒子,後來又生了一個兒子。
女知青任勞任怨,家裏家外忙忙碌碌。可是,即使是懷孕期間,那個大男子主義嚴重的丈夫,從來不做事,稍不如意不打就罵,常常把她打的青一塊紫一塊。身心倍受折磨的女知青終於在27歲時死於急性肝炎,留下兩個沒媽的孩子!
評論區說:幾輩子打光棍,不是沒有原因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你不是聖人,以爲犧牲自我可以拯救別人,那是多麼愚蠢的大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