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喜歡與愛

一位朋友給我說,他這個人喜歡熱鬧但是怕吵。

我覺得這很矛盾,他卻說一點也不矛盾。

最終,我接受了他的說法,雖然並不理解。

他的想法,現在我有點明白了。喜歡熱鬧,這個喜歡有條件,得符合他的預期。說直白點,就是這樁熱鬧可以給他帶來某種好處。如果他說自己愛熱鬧,那就另外一回事了。

喜歡很簡單,只要身邊人或事能給自己帶來某種好處,就可以產生這種感覺,甚至不需要任何付出。如果換成愛,那就不能袖手旁觀了,沉浸其中是必須的,還需要全身心的付出。

喜歡熱鬧,這與熱鬧的屬性有關。

喜歡一個人,當然也和這個人的屬性有關。

愛一個人,則不然。

被人喜歡,你不一定能感受到。要是被愛的話,你一定會感受到。

要想被喜歡,就要做到一二三。要想被愛,你什麼也不用做。因爲愛你的人,不會因爲你的一二三愛你,而他或她愛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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