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1日,因有道地理填空題忘做,被老師罰請家長。
5月19日,超因不主動做家務,我寫了檢查交到學校。
5月20日,開初中第三次家長會。6月30日開初中第四次家長會。
8月17日,爲超兒買了一輛自行車,8月21日超兒與他爸騎車去重機廠,8月22日父子倆騎車去陸軍學院。8月29日,超兒騎車上學途中被搶兩元錢。
9月2日,參加學校電腦興趣小組。
9月11日,被輪當副班長。9月15日,超兒說5與他有關,軍訓時在5班。
9月13日,在初中第五次家長會上,獲悉超兒參加“希望杯”全國數學邀請賽獲三等獎,頒發了獲獎證書,受獎情況刊登於1997年7月19日的《雲南教育報》上。
9月29日,這天早上超兒同往常一樣到二公司機關樓梯間推單車,發現單車不見了。只有坐中巴去上學,中午回來才把此事告訴我。
10月7日,超兒他爸爲超兒買了一輛舊單車,超兒又開始騎單車上學。
10月15日,在學校廣播操比賽中擔任廣播操領隊。
12月15日,超兒參加學校史地競賽觀衆搶答賽。
1998年5月3日,到昆一中參加昆明市中學生數學竟賽。
5月26日,超兒體檢,左眼5.1,右眼5.2。
6月25日,在初中第六次家長會上,告知超兒兩次體育不及格(51分,54分),讓家長與孩子開學時一併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