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腳嫚。”
閨女:“嗯。”
我:“你也不反駁?”
閨女:“我無力反駁。好看不好看的,我都不敢挑了,能穿上就行了。”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我一直拿她當孩子,直到我穿上了她的鞋。而我是穿38,39的~~
昨天帶她去買鞋,從37開始試穿,最後試到了39,就算碼偏大,那也是38的了。
最後買了那雙鞋,不是因爲她喜歡,而是就那雙她能穿的上。
人家店主說,童鞋一般就到37,是那種粘的鞋帶。再往後,就得穿大人的鞋,得繫鞋帶了。
昨天在家學習繫鞋帶~~
9週歲零7個月,身高一米四幾,腳38(此處應該有表情包)。
閨女成大嫚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