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父卻不仁,不僅應受道德譴責更應受到法律制裁

最近處理了兩個孩子起訴甲某的撫養費糾紛案件。

兩個孩子尚且年幼,甲某以外出創業爲由幾年前就離開了妻兒,鮮少回家,後又以創業失敗爲由,從不承擔家庭和育兒的開支。 孩子的母親乙某,在孃家的幫襯下,勉強度日。

小兒今年三歲了,甲某隻見了小兒兩面——沒有現實中跨洋越海的障礙,有的只是心裏的冷漠與忽視。小兒的生命裏,沒有“父親”的概念,對我們而言高大、偉岸、溫暖的形象,對於小兒而言,甚至遠不如街坊鄰居那般熟悉、可親。

乙某在確認甲某在外面長期與他人同居後,決絕地選擇了與甲某離婚。雖然離婚時約定好了甲某應該按月支付撫養費,然而時隔一年,他並沒有要支付分文的意願和行動。乙某無奈之下,才以兩孩子名字提起訴訟。

我上下打量了她,清秀的面龐上,是精緻卻疏於打理的五官,尤其是那雙美麗卻黯然的眼睛,頂着微微的黑眼圈,看上去如此憔悴。

“爲什麼不讓甲某撫養其中一個孩子呢?你把自己置於這麼難的境地。”看到她一個年紀輕輕的弱女子,獨自撫養兩個年幼的兒子,不覺感到心疼。

乙某苦笑:是你,會放心把孩子交給這樣一個冷漠自私的父親麼?況且他也不會想要的。孩子們跟我,就是討飯我也會讓他們過上不缺衣少食的生活,我會把他們撫養成人。如果跟甲某,孩子會成爲像他一樣的人,那就廢了。

俗話說的好:爲母則剛。眼前這普通柔弱的女性,用單薄的雙肩挑起了兩個孩子的一片天。看着她篤定的眼神,我知道有她的庇護,孩子不管在哪裏都會是安全和溫暖的,我也相信這樣堅韌的母親,定能培養出兩個溫暖負責任的孩子。

然而善良不等於可欺。

乙某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和孩子的正當權利,讓甲某這種爲父不仁的行爲曝光在陽光下,接受法律的制裁。其既不探視孩子也不付撫養費的行爲,不僅是怠於履行撫養義務,更是於法理不容。

乙某拿到處理結果表示欣慰,我們也真心希望甲某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爲,在日後切實履行起其身爲人父的職責,也爲自己的後半生積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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