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驚擾

昨夜三點多,碰巧是我最近半夜醒來的點,聽到手機“嘟”地收到信息聲,一看,是交警通過114發來的提示,說我的車車窗或者車燈沒關,善意提醒一下。


爲避開廣州外地車限行管理規定,我和妹妹換車開,這條短信的停車地點、車牌信息都對,不疑有假,擔心車燈忘關電池放電,我還是拿起電話吵醒妹妹。轉發信息後,我撥打了兩次她才接,然後外出看車。

很快她微信語音告訴我車窗車燈都正常,半夜三更,我也不想多囉嗦,只想她確實沒事趕緊睡覺,就只回她:這條信息也是我十分鐘前收到就打電話給她的,沒事的話趕緊回去睡。

過了一會兒,她又發了條24秒的語音條,說是她電話保安了,人家說副駕駛位車窗沒關嚴,如果下雨會殃及座位,昨晚天氣很好沒影響,她回到車邊再看,車窗縫只一個指甲的寬度,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這種情況,可能是中秋節我過去,坐了副駕駛位沒關好窗,也可能是她不小心碰觸到那邊窗的升降開關造成的。

我心念一轉,想發信息:好吧,是我的錯,趕緊睡吧。但我忍住了,內心戲展開對話:說出想對妹妹說沒說出的話,換我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點着車,把所有車窗重新關一次,檢查車燈是否全關,確認後回去睡覺。而妹妹是把相關人全部找個遍,查原因。保安好心通知一下,這會沒睡也許不會生厭氣,半夜三更的和我說也許是我的責任沒關窗,如果我回她信息說,好吧,是我的責任,依她性格肯定會繼續解釋回覆,直到駁得我無言才罷休(律師的職業病)。


我從自己的第一反應觀看到自己的內心,我還是心量不夠大,對她這樣一句話可以糾結對話這麼久,覺得她這種方法一是打擊保安的好心提醒,就算車窗是我沒關好,可我星期天就回廣州了,她自己開車足足兩天都沒發現這個問題,萬一下大雨就糟糕了,說明她日常十二萬的謹慎,還是百密有一疏;其次,她沒把辦好事情擺在第一位,卻把查原因找責任放第一,引得兩方面人都被打擾到,自己還沒覺察。

我對她處理方式反感,說明我自己也很計較,不然不會在事情已經處理妥當後內心戲還這麼多,一定要覆盤對比確認自己的處理方式比妹妹的好,而不是事情去即了,做到所謂的物來順應,過往不咎,未來不迎。

小時候就特別喜歡一句話:行爲養成習慣,習慣形成性格,性格決定命運。一旦某種事處理方式形成套路,做事就有了慣性,行爲背後就有了動機、出發點誘因,就有了自己對各種結果排序,有自己最不能容忍和比較容易接受的結果的比較,這也是某種執念吧。

對結果有分別心,就會放不下,心心念念轉了24小時多,還是要把它記錄下來,也許下次見到妹妹還會翻出來說叨說叨。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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