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初戀住隔壁是啥感覺

帶娃唸書租個房,初戀成了隔壁老王。

不知從何時開始,帶娃唸書成了風,每家每戶從幼兒園到高中,全程陪讀。家有小女初長成,轉眼上重點高中了。高一以爲可以住親戚家,沒有做準備,匆忙中只好決定住宿。只是第二個學期還沒有住滿,孩子就吵着要租房子,因爲學校宿舍條件有限,孩子成績不錯,當然只能以孩子爲中心。於是我一面託人在學校裏面租,一面自己在外面找房子。正好趕上高三高考結束,就在學校後門口租到一比較合適的房子。

外面的房子住了九個月,總是覺得還是不太方便,恰逢學校任教的老俵說學校裏面有一套房子出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給定金租了再說。就是前面房子還沒有到期,權衡利弊,當然學校裏面房子更合適更方便,就放棄了外面的租房丟了三個月房租,毅然搬進了學校裏面。

就了個星期天,女兒有空,又正好是黃道吉日,叫老公帶個朋友一起幫忙搬東西,不然光我們母女爬六樓搬家可是累死的貨。車子停到樓道口,女兒問話,我當然要回答,不料我一開口,前面樓道口外面蹲着侍弄花盆花草的眼鏡男立馬擡起了頭,哇撒,那不是L嘛!我連忙不着痕跡閃身進了樓梯間,再也沒有下去過,讓他們一趟一趟搬東西,我稍微歸置一下就開始燒飯,因爲時間已到中午了。

搬家終歸是忙碌的,也沒有空閒時間想其他事情。第二天早上在頂樓看着美麗的日出,忙着拍照發朋友圈,不料眼角餘光瞥見隔壁陽臺一個人正在給花花澆水,不是他又是誰?不由戲謔自己:咋就這麼巧?居然住到初戀隔壁來了?心念一動,不着痕跡拉過窗簾隔住了視線,眼不見爲淨——畢竟三十年已過,物是人非,只想安安生生住到女兒明年高考之後,不想惹什麼不必要的麻煩(聽說他老婆不是個省油的燈)。好在不是一個樓梯間上,也忍不住跟朋友吐槽,她笑道:“那就當隔壁老王唄!”

後來也遇到過幾次,但我都沒有正眼瞧過,路人甲路人乙,更沒有打招呼,幾十年已過,早已心如止水。其實城裏也挺好的,就算是對門對戶住着也不會認識不會打交道,何況還隔了樓道。年輕時候心思多也許會覺得:哎呀,見了面是不是會尷尬?更有甚者還會想着:會不會再續前緣哪?其實我告訴你是真的想多了!想象再美好也抵不過現實的殘酷,就像歌詞裏唱的:轉身已成陌路。曾經的深情只不過記憶裏的驚鴻一瞥。三十年前就翻篇的書,三十年後早已發黃積滿厚厚的灰塵,只有傻子纔會再去碰觸。

我不知道別人是如何的感受,如果說有些許的困擾,那我只能說抱歉。畢竟我只住短短的十五個月,然後就拍屁股走人,於他也只是個匆匆的過客而已。

跟初戀住隔壁是啥感覺?現在我告訴你:那就是沒有感覺!安心喫飯,安心睡覺,安心各過各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如此而已。至如隔壁老王,那還不是一個檔次的,隔壁老王多少有點覬覦的味道,這個真的沒有。所以說距離產生美,越走近越覺得再普通平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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