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過不少的案例。
和一個人早就分開了,不在一起了,但是卻始終都還是心心念念,無法忘懷。
要麼是一兩年了,還始終都覺得癡迷,要麼是都十幾二十年了,還依舊在不斷想起。
那個名字,始終都是自己的禁忌,那些回憶,始終都是那麼的刻骨銘心,那個人雖然已經遠離了自己的生活,早已經開始了全新的日子,自己卻還一直都停留在原地。
再也沒有辦法去好好愛一個人,也總是走不出那個人留給自己的陰影。
此去經年,自己始終都困在那裏,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哪怕明知道這樣不行,非常不好,但是即使想要改變,也根本就無能爲力。
對方留下了,太多的印記。
生活中,對於一些無關緊要,並不是那麼重要的人,對方來了又走了,我們並不會太注意,也並不會有過多的感想,那些人,根本就不會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而一個我們很喜歡的人,對方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則是會深深入心。
尤其是和對方在一起過,有過不少的回憶,不知不覺,我們更是會養成了一種有對方的習慣。
習慣了很多的事情,都和對方一起去做,這時,和那個人相關的點點滴滴,對方的一些小動作,說話的語氣,各種行爲習慣,更是會完完全全滲透到我們的生活當中,讓我們銘心刻骨。
一旦我們適應了那樣的日子,後來,當對方離開了,只剩下了我們自己,從兩個人變回一個人,不管做什麼事情,其實我們都是會想到對方,想着那些過往的。
喫飯會想到對方,走過一條熟悉的街道會想到對方,遇到一個共同的熟人會想到對方,時時刻刻,腦海裏都會湧出曾經的回憶,和曾經所經歷過的一切。
那樣的習慣,對方所留下的印記,從來都並不會那麼容易消散。
這所有的事情,會讓我們不斷想起對方,也會讓我們清楚地知道,我們已經失去對方了,越是想起,也就越是難以自拔,始終都無法從過往中解脫。
不甘心,始終都不曾釋懷。
會喜歡一個人,和一個人在一起,我們其實都希望自己能夠被善待。
然而,總會有那麼些時候,我們會遇人不淑,遇見的人,真的就並不怎麼樣,待我們並不好,在那段關係中,一直都是自己在付出,是自己在被辜負。
就算對方待我們其實還不錯,也在好好回饋我們,和我們好好經營,但是和一個人相處,那終究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期間總是會有着很多的矛盾,以及很多的誤會。
付出和回報,從來都不存在絕對的公平,總會有那麼一些行爲,對方並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
而不管是對方確實做得很不好,還是對方已經很盡力了,在分開以後,我們都很容易有着一種感覺,覺得對方欠我們的,心中始終都會很介意,也會有着很多的不痛快。
特別的心有不甘,認爲一切不該是如此,自己曾經不該那麼傻,彼此也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始終都很耿耿於懷,一直都沒有辦法說服自己,讓自己從那些過往中走出來。
而當我們的情緒始終都那麼的濃烈,總覺得自己虧了,當然也就很難撫平,很難真的放下,不再計較,不再將自己困在過往。
未完情節,總在想着如果。
按理說,對於過往的一切,當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就應該學會接受。
接受事情最本來的樣子,也接受彼此之間就是這樣了,結束了,不會再有以後了。
但是太多時候,我們的接受能力,卻真的就並沒有那麼的強。
哪怕是真的結束了,結束的時候還鬧得挺不好看的,但是當時過境遷,我們卻也總是會生出一種別樣的情愫,還是會並不願意承認,這就是彼此的最後。
會認爲是曾經的自己,做得不夠好,會想着如果當初,自己不那麼任性,再成熟一點,一切會不會就會有所不同,彼此的現在,就會更加的幸福一些。
心裏也會隱隱盼望着,希望彼此還會有一個可能。如果有一天對方回來找自己了,自己一定和對方好好相處,讓彼此真的能夠都覺得很快樂,很幸福。
人總是如此,正在發生的,未必會覺得有多好,但是已經逝去的,卻本能地就會想得很美好。
越是把過往想象得美好,也就越是會一直想象着另外一種可能,想象着和對方的重新開始,於是,內心的創傷,會始終都無法癒合,還一直都在傻傻地想念着,無法自拔。
真心喜歡過的人,確實會不是那麼容易忘記。
那個人會成爲我們心中的遺憾,變成難以言說的痛,不敢觸碰的疤。
不過,既然已經結束了,還是要學會適應,學會接受,別讓自己一直深陷此中。
忘記一個人,那需要一些時間,但是更關鍵的,卻也並不在於時間的長短。
在於自己要想通,在於自己要願意向前走。
對於那些曾經,好的,不好的,都只管學會埋葬,也只管承認,過去的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彼此已經不會再有未來了,接納所有,然後向前走,別再回頭看。
不念,不想,不見,當我們如此去做,總有一天,我們會漸漸忘了,慢慢好起來。
文/譚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