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突圍

昨天說到我收拾好行裝,準備突圍回學校。當天晚上,校長打電話過來給我,叫我突圍要在第二天早上七點之前,七點後端州重新封城,鳥雀人畜皆不給出去。

緊接着,副校長也打電話給我,說如果我突圍成功,暫時就不能回家去,要住在學校,他讓我帶好被褥衣服,回去後住學生宿舍,跟三個實習老師同一間房。

昨天早上五點多我就起牀,六點鐘出發,還未出城,在一處轉入國道路口,就先被交警攔下,需出示粵康碼,除綠碼外,其他顏色皆不予通行。

不一會,我就開車到了出端州的交通樞紐—大沖,過了此處隘口就是鼎湖。

不料前面已是車水馬龍,明亮車燈點亮了前行的道路,但我卻只能見到一輛輛的大車小車,不知道前方是否可放行。

行進的速度緩慢如靜止,十幾二十分鐘才能向前挪動幾寸的位置。

就這樣,我的車在龜速爬行,兩三百米的距離竟花了一個多鍾,最後四車道變爲一車道,我緊跟在前車之後,看到旁邊豎着一塊藍色牌子,上面寫着“端州城區原則上只進不出”。

這讓我心裏咯噔一下,但我還是僥倖自己會是例外,而且這是本區教育局的安排,說不定會柳暗花明呢。

再前行不遠,我就被一個穿着紅馬甲的女志願者攔了下來,我出示學校證明,說單位通知趕回去上班。她看也不看,只是問有沒有省市通行證,這麼高級的東西我怎麼會有。

但我強調說,這是教育局的文件要求,本區老師都要趕回去上班。

她讓我再前行去問交警。

到了交警面前,我跟他陳述詳情,但他根本不理睬,強硬地說只要沒有通行證,一律從旁邊調頭回端州。

沒辦法,我只好沿着鐵欄杆隔出的道路,轉過花基,來到對面車道。

我一邊往前開,一邊打電話向校長彙報。他聽了後,也叫我先回家去。

於是,我又回到家裏,看着兒子上網課,再出去小區一角做核酸檢測,中午幫丈母孃準備飯菜,喫完後洗碗。

下午五點多,我剛要到樓下去跑跑步,就接到辦公室主任的電話,他說教育局已經跟有關部門溝通,當天晚上9點—10點,可憑學校證明回去。

這次我是否真的能回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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