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权利和零义务

任何一个生活在相对公正的社会当中的正常环境里的正常人都应该明白“权责对等”这一条最基本的规则。

它的基本含义包括“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也包括“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在正常的环境里,每个人既享有基本的权利,也需要承担基本的义务,有时候甚至必须要付出某些代价。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任何只享受权利却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行为,都是对公认的规则的破坏,更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然而,某些自私透顶或者别有用心的人却拒绝承认这一点,甚至对此类保障最基本的公平的规则不屑一顾。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对他人完全不公平、甚至很有可能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的目标,也就是“无限权利”和“零义务”。


大多数不得不和自私透顶的人来往并且拥有基本的辨别能力的正常人都应该明白,自私透顶的人的世界观、价值观都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甚至很可能是相差甚远的。

自私透顶的人的脑子里不仅没有“权责对等”这个概念,甚至没有真正的“平等”这一概念。在他们眼里,整个世界里的所有人都是分等级的,而且,必须是分等级的。在他们当中相对清醒的一部分人看来,划分等级的依据是财富、权力、地位或者其他能够被称为“力量”的因素;在那一部分相对不清醒的人看来,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某些同类就是最“高等”的,任何与他们不一样或者反对他们、甚至只是不顺从他们的人都是“低等”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同样和正常人相差甚远。

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信奉的观念是:权利都是自己的,义务都是别人的。因为,他们认为别人都比他们“低等”,甚至认为其他人都亏欠自己或者都必须无条件地为自己服务。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能会仅仅因为某些人没完全顺从自己或者没有完全为自己服务而大发脾气。

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比较糊涂或者极度任性的人甚至连认清客观事实的能力和意愿都没有,或者认为所有的规则都是对他们的“束缚”和“恶意”。当他们不得不面临的现实情况不能满足他们的意愿的时候,他们多半会声称“现实是错的”,或者直接破口大骂;当某些规则或者其他人的某一些让他们感到不舒服的做法在事实上起到的是保护他们的作用的时候,他们要么意识不到、要么拒绝承认,还声称规则或者他人的做法是在“害”他们。

在他们的脑子里,所谓的“权利”和“自由”就是他们或者他们的同类可以随时随地为所欲为,就是其他所有人都必须随时随地无条件地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他们多半认为,他们自己的“权利”是必须随时随地被满足的,甚至是没有边界、没有限制的。而且,他们从来都不会考虑“其他人的需求是否也应该被满足”和“他们的妄想会损害多少人的合理利益”这两个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他们不承认“权责对等”这一概念,他们还会在单方面地索求“无限权利”的同时索求“零义务”和“零责任”,也就是拒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每当有正常人提醒他们“权责对等”,或者仅仅提醒他们应该去承担他们理应承担的某些责任的时候,他们往往会立刻大发脾气,抛出“你凭什么管我”之类的话,甚至直接对他人发动人身攻击。

他们一方面认定“其他任何人遇到任何麻烦、出任何事都和自己没关系”,另一方面又认定“自己遇到任何麻烦,其他人都必须为自己负责”。既要求他人或者规则不准“束缚”自己,又要求他人或者“规则”必须“为自己负责”。

自私自利到这种程度的人,要么是居心不良,要么是极度愚蠢,要么就是一个精神上没有长大也没有能力长大的巨婴。从精神层面上看,他们几乎可以说是和正常人完全不同的物种。


在所有正常的环境里,正常人都需要自发地抵制任何一个自私自利到极点的人,并让这样的人寸步难行。因为,对这样的人仁慈,就是对正常人残忍。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人不会对任何对他们仁慈的人领情,只会认为他人这么做都是理所应当的。

对于不懂道理也拒绝懂道理的人,只有用强制力让他们懂。如果他们仍然拒绝懂,那就该让他们自生自灭。


2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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