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讀百味人生之——漫談關於抄襲這件事情

        現有各大新聞媒體披露並報道有這樣的一條新聞,說上海復旦大學在110週年校慶時,去拍攝一部宣傳片,一經播出以後就引起軒然大波,被熟知詳情的人士明確指出,這部宣傳片是一部抄襲之作,抄襲日本東京大學的宣傳片,百年名校竟然也會幹起抄襲的勾當!

        “抄襲”這件事情,並不是當代國人獨享的一項專利哩,可以說是古已有之,我們國家的古人把“各種類別的抄襲行爲”全都定名爲“剽竊”。據史料的記載,最早在先秦時期,就出現過抄襲(剽竊)的現象(行爲),到漢朝時,抄襲(剽竊)現象早已不屬於新鮮(生)事物,至魏晉南北朝時期,抄襲(剽竊)已然形成一股社會風氣……那麼,“剽竊”一詞的出處又源自於哪裏呢?!“剽竊”一詞最早出現在唐朝的《大唐新語》一書當中,書中曰:“其渾而類者少,竊取他書以合之者多。凡孟、曾輩數家,皆見剽竊。”……還記錄有這樣的一條趣聞,唐郎中李播在蘄州做官時,有一個名叫李生的舉子,投寄幾篇自稱是自己創作的詩文,讓其評頭論足一番,李播一看詩文後,勃然大怒道,這小子竟然也敢剽竊我李播20年前殿試時的作品。

        又譬如說:竹林七賢之一的向秀,其本人曾著有《莊子注》一書,當他去世之後,被郭象竊爲己有,郭象把自己創作的幾篇《莊子註文》,和向秀撰寫的《莊子注》結合合併在一起,就湊成一本新的《莊子注》。北宋時期的宰相詩人寇平仲寇準,著有詩文《春日登樓懷歸》,這篇詩文就是抄襲(剽竊)唐朝時期山水田園派詩人韋應物的《滁州西澗》。北宋“梅妻鶴子”的林和靖林逋,著有詩文《山園小梅》二首,其中的“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則是抄襲(剽竊)五代時期,建州建陽人江爲的“竹影橫斜水清淺,桂香浮動月黃昏。”儘管這兩句詩皆爲名句、儘管是林抄襲(剽竊)江爲的作品,把“竹影”和“桂香”,替換成“疏影”和“暗香”,不過在後世之人看來,並不認爲後者去抄襲(剽竊)前者,而是稍作修改,修改得更加充滿意境富有詩意,把檔次給提升,從而顯得更爲朗朗上口膾炙人口。

        上述所說的全都是文人之間的抄襲(剽竊)情況,不僅是這個樣子哩,國家和手工藝匠人之間,也同樣存在着抄襲(剽竊)的情況哦。還譬如說:後朝歡喜抄襲(剽竊)前朝(古人)的文化與文物,就拿清朝的“康雍乾三朝”來說吧,特別歡喜抄襲(剽竊)前朝以及古人的文物,製作有許多仿“明宣德年”、“明成化年”的瓷器、青銅器、仿古禮器、仿宋瓷器等各類瓷器,不過以皇帝的眼光看來,並不認爲這是抄襲(剽竊)之作,而是自認爲,“我”是在摹古、追古、思念古人……因爲明朝的陸子剛是制玉名家與大家,其本人制作的各類玉器,備受許多收藏愛好者的青睞哩,陸子剛本人去世之後,明清兩朝時期的玉器手工藝匠人們,紛紛都去模仿子剛制玉的各種技法,也都紛紛做起各式各樣的“陸子剛款”和“子剛款”的各種玉器……

        早期的古人,就拿漢朝時期的古人來舉例加以說明吧,他們之所以要幹起抄襲(剽竊)的勾當,抄襲(剽竊)別人的好作品,皆是因爲在那個時候,任何一個人,只要能撰寫出一篇好的文章,皇帝就可以讓其入朝爲官,在利益、官位的誘惑與驅使之下,大家都紛紛去鋌而走險,就競相干起抄襲(剽竊)的勾當,看誰抄得妙、抄的更有水平而不被人有所察覺。有文爲證說道:“諸生競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頗引經訓風喻之言,下則有類俳優,或竊成文,虛冒名氏。”

        當代的國人幹起抄襲(剽竊)的勾當來,絕對不比古人來得差哦,可以說是越演越烈、此起彼伏、一波緊接着一波,你方唱罷我又去粉墨登場。從改革開放剛剛開始的時候,最早開始幹抄襲(剽竊)勾當的地區和人,恐怕就要數浙江省溫州人,他們或她們是率先富起來的一代人,他們或她們富裕的途徑之一,就是依靠抄襲(剽竊)所得來的。他們或她們是先知先覺的一代人,而且嗅覺還特別的靈敏哩,但凡覺得市場上會流行些什麼,沒過多久,就能抄襲(剽竊)、克隆出來全面推向市場,做出來的任何東西(商品),幾乎可以達到亂真的程度,一時之間還很難讓人去分辨出真假來,不過所做出來的任何物品(商品),不僅是屬於徒有其表的,而且全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使用沒過多久就會壞掉,壽命最最短的絕對不會去超過24個小時哦!

        讓我印象最最深刻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在那個時候,家裏有一位做生意的親戚,父親是幹財會工作的,他就介紹一位同樣是做各種生意的溫州人。溫州人極力向父親推薦兩款自產自銷的小型“摺疊式記事本太陽能計算器”,它們分別有兩個封面封底,一個封面封底爲第四套人民幣一百元,另一個封面封底爲當時的港幣5000元,這兩款產品比真幣略微放大有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這兩個封面封底簡直和真幣幾乎是一模一樣沒有區別的,其仿真程度達到99%,某些不明就裏的人,很容易誤認爲“是兩款真幣”,父親只挑選後者,儘管使用的頻率不高,但是等使用半年以後,太陽能計算器竟然壞掉!

        還有的就是,近期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抄襲(剽竊)事件,恐怕還是要數“於正的抄襲門”事件。於正其人是影視界的編劇、製作人,其本名叫“餘徵”,是浙江寧波人,1999年起跟隨香港導演李惠民學習編劇,等到2002年他就在上海成立“於正工作室”,成爲一名獨立編劇,由於正編劇、製作的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又稱《宮》3,就抄襲(剽竊)臺灣女作家瓊瑤的《梅花烙》,而且有大段的臺詞與佈景等都和從前的電視連續劇《梅花烙》如出一轍,2014年4月28日瓊瑤委託律師正式起訴於正的侵權行爲,要其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500萬元;2015年4月8日法院認定於正抄襲(剽竊)的行爲成立,並要求其即刻停止侵權的行爲。在公訴期間,他還向各大媒體大放厥詞,說根本就是捕風捉影沒有抄襲(剽竊)這一說法,還說因其本人的不懈努力,讓許多人有一口飯碗喫,而且還喫得不錯,所以應該向其本人要表示最衷心的感謝,而不是去狀告他抄襲(剽竊)……

        從前有一句俗語是這樣說的:“天下文章一大抄”,毛澤東主席也曾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語,也說到過:“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會抄不會抄。”不過,相對於國人而言,抄襲(剽竊)的懲罰力度,在一般情況下基本上都是比較輕的,所以抄襲(剽竊)的人,往往不是想盡一切的辦法矇混過關,就是輕描淡寫地敷衍過去,在有些時候,被處罰的人,不是根本不當一回事,就是權當沒有發生過似的。然而,國外是不同的,不管你從事何種職業,凡是你有抄襲(剽竊)的行爲或嫌疑,只要一經查實,既會讓你在經濟上蒙受巨大的損失,懲罰得傾家蕩產,還會讓你永遠都無法在所在的行業內生存與立足!

        人這一生,在其本人的人生旅途中,假若從未發生過抄襲(剽竊)的事情,固然是值得可喜可賀的一件事情,不過我還是覺得,世上根本就不存在這樣的人,至少在中國是如此,即便是名人名家、成名許久的大作家,也保不齊,或多或少也會存在這樣的事情哩,在其本人剛剛開始的時候,說不定也都是從抄襲(剽竊)別人的作品起步的,或者是模仿別人的寫作結構、抑或是套用別人的某些故事情節,還或是套用別人的某些名言與名段……凡是種種真可謂是不一而足。

        我是這樣來理解、認識並去認爲的,之所以歷史走到現如今,還會存在着某些抄襲的事情,有兩個最主要的原因。其一是:在某些行業內,不是看某人實際的操作水平,而是看論文的數量,造成各種抄襲事件居高不下;其二是:皆是因爲在我們國家,對於各類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和處罰的力度還是不夠的,需要有待進一步的提升!

        “抄襲”(剽竊)或許是“一條捷徑”,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可以獲得巨大的各類利益,既假若上至國家,還假若下到黎民百姓,人人都去做抄襲(剽竊)的勾當,長此以往下去,不僅不可能去獲得良好的發展前途,還會讓自己停滯不前,這樣去做是得不償失的!

        述說那麼多有關於抄襲這件事情,不得不來說一說自己,我是否會有存在抄襲(剽竊)的事情?!誠實地向您回答:“愛好寫作的我也是有的,我曾經也做過抄襲的事情哩!”從讀小學一直到初中畢業的時間段內,我的學習能力不僅是不強的,學習成績也是很一般的,勉強達到及格的水平,父母對我的要求,學習成績不開紅燈就好,在所有的學習項目中,最差勁的要數數學,有時候實在不會做數學題目,就向成績比較好的、數學比較在行的、和自己要好的學友取經,所謂的取經,就是抄襲(剽竊)他的整個解題過程。讀小學時,班主任郭燕楠先生(女),要求我和班級裏的學友用成語造句,有許多學友和我都是不會做的,就抄襲(剽竊)老版成語字典裏的例句句子,先生明確地指出這是抄襲(剽竊)行爲,這樣做是不對的,下不爲例!

      【備註:①:文章爲作者原創;②:各種抄襲類圖片均來源於網絡上;③:感謝原創圖片。】

        杜老倌俠客居(陸偉)寫於2016年04月30日星期六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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