槑說:看不見的女性

2022年11月24日傍晚,我收到侄女兒發給我的法院判決書電子檔。完敗!和我預測的一樣。

國慶節假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庭審理,在庭審中我就已經預感被告方(我父母,我侄女,我是我母親的代理人)會輸。不過沒想到會輸得這麼慘!是徹徹底底的慘敗!

事情從頭說起:我爺爺奶奶婚後幾年未育,領養了我媽,我媽原生家庭兄弟姐妹衆多,她當時八歲,我爺爺奶奶領養她不是因爲她好看,而是因爲她年齡適合。農村相信領養個女孩回來做“押子”過一兩年生個自己的兒子,我媽正好可以幫着帶孩子…

不知道是我媽運氣好還是不好。我爺爺奶奶一直未能生育。不過我媽也沒享福,雖然不用帶弟弟,卻還需要做很多很多家務…

我爸入贅我家,他們第一個孩子就是我哥,第二個孩子是我,我奶奶看我是個女孩子,很不開心,我媽生我第二天就下田割麥去了。到了我妹妹出生,我奶奶見又是女孩子,直接要扔馬桶裏淹死,被我媽救回來了。我爺爺奶奶家裏很有錢,舉個例子:三年自然災害的時候,都還能每天喫到飯。即使這樣,都不願意多養一個女孩…

我哥從小被慣到大,家裏所有的資源都是他的。玩具和小人書,他不要了都不給我們…

他的工作被我爺爺找關係安排在供銷社,後來又換到物資局。計劃經濟轉成市場經濟後,他就不工作了,說要做生意,從未見過他掙一分錢…

自那以後,他所有的花銷一直就由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承擔了,生活費還是小事,動不動要幾十萬做生意,不給就在家打砸搶,要麼就去借高利貸,由他們歸還…

婚結了離,離了又結…

即使這樣,在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眼裏,也只有他,我和妹妹以及侄女(原配生的女兒)都只是爲了讓他過得更好的工具人。

我侄女兒的婚姻也是被他破壞掉的。他動不動就找親家要錢。當初,我和我老公談戀愛的時候,他也跑去跟我老公借過錢…

這麼多年來,我哥只要缺錢,我媽就去住院,要我們送錢去,等錢到位立刻出院,轉手錢就到了我哥手裏。後來,我不再理他們,全家都罵我。

我和我妹妹一年只回家兩次,一次中秋一次春節,不在家喫飯,節禮送到就走。

現在要說到這次官司的起源了:

我哥十年前又結了一次婚,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希望他能生個兒子繼承家產,我哥真的有了個兒子,但從生物學來說,這孩子不太可能是我哥親生的(兩個雙眼皮怎麼可能生出個單眼皮),但我媽說只要孩子跟我們家姓,就是我們家的孫子。是不是在她看來,血緣都無所謂,只要有個男孩跟我們家的姓就行,反而我侄女兒這個正兒八經的血緣親人因爲性別爲女,從來不在他們的眼睛裏。

八年前,我們家拆遷,補償了三套房子和十幾萬現金,全部給了我哥。當時我和我妹妹強烈要求我奶奶我爸爸媽媽(那時我爺爺已經去世)三個人留一套房子養老,給一套房子給我們的侄女兒(她被逼離婚,獨自一人在外租房),但是他們不肯不肯不肯,每一套房子每一分錢都給了我哥。(最近打官司才知道,我哥他們三套房子拿到手很快就賣掉並且把財產轉移了)

八年前,我哥還不到50歲,卻已經偷偷寫了遺囑(也是這次上庭才知道的),把所有的財產全部留給他兒子,當時,他們還沒有這次打官司起訴的這套現房(這是唯一的尚在我哥名下的財產),這套房子的首付以及部分貸款都是我父母付的,剩下一部分貸款是用拆遷補償金還的…

我哥今年六月突然病逝,七月初,他現在的妻子就以兒子的名義將我父母和我侄女兒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放棄遺產繼承。

再多說兩句,我哥在重症監護室待了兩個月,所有的費用都是我父母出的,連墓地也是我父母出資買的。接着就是暑假,母子兩個喫住都和我父母在一起,我父母不僅承擔了全部的生活費用,還另外付了孩子的學費、保險費7000塊…

要不是打官司,我父母還不知道貼到他們什麼時候呢。

即使在法庭上,我爸也說:只要確定原告是他們的親孫子,他們不僅放棄繼承遺產,還要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孫子。(還有一套老房子,有傳言要拆遷)但被原告的監護人拒絕了。這種明顯有利於原告的要求也被拒絕,原告是否是我哥的親生子,明眼人顯而易見。

我哥的這個遺囑沒有考慮父母的養老,沒有考慮侄女兒的權益,這種明顯有失於公平的遺囑也會被法律承認、主張…

我以前一直以爲只有法律纔是真正公平公正的,但並不是。我們的法律也看不見女性。

並不是所有國家的法律都是這樣,據我所知,在有些國家(比如德國)這種明顯有失公平的遺囑是不合法的,是要被法院廢除的。所以,現在的德國,有越來越多的孩子隨母性。

今年,我在網上看到一個新詞,叫“潤”,潤物細無聲的潤。我在想:爲什麼有越來越多的受過精英教育的年輕人,特別是女性,她們都潤了呢?

若干年後,當原告到了成家立業的時候,再也沒有一個女性願意結婚生子的時候,他會想起今天這場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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