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額本息”值不值得提前還清?

本人辦過3個房貸,其中一個的還款方式是“等額本息”,兩個還款方式爲“等額本金”。選等額本金的都儘快還清了。選等額本息的因爲還款金額比較小,就一直丟着不理。今天,終於決定把它結清,才發現貸款34萬,歷經將近12年按揭,還給銀行近30萬,而我還欠銀行將近30萬!!!

也就是說,選擇“等額本息”,我這12年還的基本都是利息。有人說,那你別提前還啊,等額本息貸款超過5年再申請提前還貸就是喫虧。可是如果不提前還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慢慢還,那我還需要繼續給銀行支付利息呀。現在投資環境那麼糟糕,我沒有什麼渠道跑贏按揭利率了。

按合同約定,貸款34萬,期限30年一共360期,執行利率6.4%(合同裏還說利率上浮50%),每月還款金額2126.72元。按此計算,30年我要還給銀行的總額是2126.72*360=765619.2元,其中承擔的利息總額是2126.72*360-340000=425619.2元。我目前還了141期,已還金額2126.72*141=299867.52元。以上計算是個大概,均未考慮利率浮動調整。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慢慢還,我還需要還給銀行2126.72*219期=465751.68元,其中繼續支付給銀行的利息也高達20萬!!我要不要繼續持有這筆貸款呢?我不想了,因爲沒有渠道掙錢,我想給孩子省點奶粉錢。

貸款34萬,還了近12年的今天,我辦理了貸款提前結清手續,一次支付給銀行266545.66元。有一種割肉了斷的感覺。這是以前提前還貸沒有過的痛感。我不懂金融,無法理得很清。但是,我知道,當年選擇等額本息,顯然是一筆挺不划算的貸款。提前還不划算,不提前還也不划算。

當初沒有執意選擇“等額本金”,而是聽從銀行工作人員建議選了“等額本息”,無所謂值不值得了。辦這筆貸款時沒有考慮到賺錢能力提升、通貨膨脹、利率浮動、提前還清等因素,多支付的利息只當是年少無知的學費了。如果一定要怪什麼,就怪自己不理財,12年來一直沒理會這筆貸款。倘若中途申請提前還掉,哪怕是提前還掉一部分本金,也不至於付那麼多利息。有道是,你不理財財不理你啊。

總之,如果不想供銀行利息,不管選擇的是什麼還款方式,都是越早還掉越好。除非有跑嬴貸款利率的賺錢渠道。又或者,除非像那些大鱷,有花不完的錢,還不盡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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