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書上讀到一句讓我很有感觸的話。不由得發出這樣的感慨:“生命是自己的,要對自己的生命100%負責!”
大多數人對生命是自己的,這句話幾乎沒有什麼異議。然而大部分人對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卻沒有什麼概念。
生命是自己的,就應該行使自己生命的權利。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有選擇過什麼樣的生活,以及怎麼生活的權利。
然而現實生活中並不是這樣。有很少一部分人過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大部分人卻過着自己並不想要的生活。他們沒有自己的思想,沒有自己的主見,別人讓他做什麼就做什麼。甚至有很多人,再用自己的生命去爲他人的理想在奮鬥!
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在我看來主要是因爲,這些人把生命交給了他人,放棄了自己生命的權利。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爲自己的生命負責,就像書裏面說的那樣:“你做什麼或者不做什麼,或者如何對生活做出迴應,都應該由你自己一個人負責。”
只有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纔是有生命力的人;只有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才能活出自我的人;只有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纔是真正的幸福快樂的人。
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爲自己的生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