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想要的東西是不可以送給別人的

我們的人生,有相當多的人都是在苦苦追求物質財富中的辛勞中度過的。

正是由於追求物質財富的不容易,所以他們生活很儉樸,有些東西即使用得很舊,甚至不會需要再使用了,仍然不捨得放手。

可是,對於那些沒有親身體驗賺錢不易的人,往往對待物質財富卻非常灑脫。

這樣兩個極端的人正好體現在阿松和小胖妞身上。

前些天,小胖妞見自己的表妹爲了讓孩子們快樂,特意佈置了會的不用寫,不會的等她來講的作業,特別佩服表妹的機智。

小胖妞爲了向表妹證明自己也是喜歡孩子們快樂,願意爲孩子們快樂真正付出的人,就在家裏翻箱倒櫃找出了自己已經不穿的衣服和不用的玩具。打算把這些雖然自己不需要,但是還有使用價值的東西送給表妹所教的學生。

阿松見小胖妞大包小包地裝自家的東西,就問小胖妞想幹什麼?小胖妞解釋說,這些東西不想要了,打算拿去送人。

阿松聽了小胖妞的回答後,大喫一驚。心想,這些東西當初是花了很多錢纔買來的,怎麼能這樣送出去呢?實在是太敗家了。

情急之下,脫口而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都不知道麼?自己不想要的東西,是不可以送給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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