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孝祥

      张孝祥

        张孝祥(1132~1169),字安国,号于湖居士。原籍和州乌江(今属安徽和县),生于鄞县(今属浙江省),卒于芜湖(今属安徽省)视芜湖为自己的第二故乡。张孝祥于绍兴二十四年(1154)考中状元,历任礼部员外郎、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等。此外他还出任过抚州、平江、静江、潭州等地的地方长官,显示其从事政治活动的能力。同时,他对文学创作及书法等多方面也具有卓越才华和成就,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南宋初年词风转变中的著名作家之一。

一、早年经历与高中状元

      张孝祥出生于乱世。北宋靖康年间(1126~1127),金军攻破东京(今河南开封),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父子,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靖康之难”,直接导致北宋的灭亡。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张孝祥出生。

      在和州,张氏是一个耕读世家。“靖康之难”后,这个家族便开始饱受离乱之苦。张孝祥大伯父张邵,登宣和三年(1121)上舍第,建炎元年(1127)任衢州司刑曹事,并携带张氏家族寓居衢州。建炎三年(1130),张邵出使金朝,被金人囚禁15年而不屈,名声十分响亮。二伯父不忍舍弃祖业和祖坟,执意留守和州故里,后死于战乱。父亲张祁因长兄张邵出使金国补官,在任明州观察推官期间,又将张氏家族迁居明州,张孝祥就出生在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方广寺的僧房内。当时张祁官职不高,薪水微薄,张家在鄞县又没有田产,只能寄居在僧舍里,生活相当窘迫。

      绍兴十三年(1143),张邵出使归来之后,张祁又带着一房老小移居太平州芜湖县(今安徽芜湖)。之所以这样,一来可以隔江照应和州故居的产业和祖莹,二来可以减轻聚居大家庭的经济负担。这些早年经历,使得张孝祥对战乱中颠沛流离的人民寄予深切同情,对金人践踏中原表示出极大的愤慨。

        张孝祥在取得科名方面颇为顺利,《宋史》本传说:“年十六领乡书,再举冠里选,绍兴二十四年廷试第一。”这样就以二十三岁的青年,成为当时众所艳称的状元。也由此遭受秦桧及其党羽的嫉恨。

    在殿试之前,秦桧为了让其17岁的孙子秦埙夺魁,已打通所有环节。当时秦桧党羽魏师逊及汤思退等人判卷,暗定秦埙为榜首,张孝祥次之,曹冠又次之。但最终定夺大权在高宗手里,他大概觉察出秦桧党羽有舞弊偏私之嫌,所以亲自阅卷。他先看秦埙的策论,觉得都是一些陈词滥调,没有新意。再看张孝祥的策论,认为他“议论雅正,词翰爽美”,便提笔判卷,亲擢其为进士第一,并将秦埙降至第三。宋人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二说:“高宗酷嗜翰墨,于湖张氏孝祥廷对之顷,宿酲犹未解,濡毫答圣问,立就万言,未尝加点。上讶一卷纸髙轴大,试取阅之,读其卷首,大加称奖;而又字画遒劲,卓然颜鲁。上疑其为谪仙,亲擢首选。”

    高宗之举,打破了秦桧及其党羽的如意算盘,但他们面对皇帝的决定敢怒不敢言。高宗传旨召见新考中的进士,完成依次唱名和谢过皇恩程序,张孝祥开始拜谢当朝权臣和主考官。来到秦桧面前时,秦桧说:“看来皇上不仅喜欢你的策论,而且还喜欢你的诗与字,你可真是三绝呀。”随即又问他“诗何所本,书何所法”,张孝祥正色以对:“本杜诗,法颜字。”秦桧的书法也有一定水平,如果张孝祥借机恭维他一下,或许后来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可是,张孝祥却直率地说出了师法对象,等于又一次给了秦桧难堪。

      张孝祥状元及第后,还做了两件事得罪秦桧的事。第一件是拒绝秦桧亲党曹泳(时任杭州临安府长官)的请婚;第二件是上书朝廷为岳飞平反昭雪。恼羞成怒的秦桧,开始指使他人诬陷张孝祥的父亲张祁与张浚、胡寅等人谋反,张祁、胡寅等人因此下狱,“囚系甚苦。”张孝祥也列入秦桧罗织罪名、制造冤案的黑名单,所幸不久,秦桧病死,张祁获释,张孝祥也幸免于难。

        二、三起三落的宦海沉浮

    张孝祥自绍兴二十四年(1154)步入仕途,仕宦生涯只有十五年,这还包括其间落职闲居的三年。这十五年可分为三个阶段:入仕后初为朝官的五年;被罢职后又任知抚州、平江、建康,以及再罢职闲居芜湖六年;最后四年是知静江,知潭州及徙守荆州。

    第一阶段为临安初仕的5年,仕途较顺,屡屡升迁,从一个八品散官,擢升为权中书舍人,在中央政府部门—中书省任职,居四品要职,成为皇帝身边的近臣。期间,先后上《论先备札子》、《论治体札子》、《论涵养人才札子》等奏议,提出加强边防、抵御金人、扫除积弊、广开才路等主张,表现出卓越的政治才能。绍兴二十九年(1159)八月,因遭侍御史汪澈的诬陷,张孝祥被罢去中书舍人。关于汪澈的诬陷之辞,在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百八十三卷中有着比较详细的记载。这一变故,对于刚入仕途的张孝祥来说有口难辩,打击颇大,他只能“静扫一室,终日危坐,以省昔愆,它无可言者”。而高宗为了表示惜才,给了张孝祥提举宫观的闲职。这一年秋天,张孝祥带着失望离开临安,回到芜湖。

    第二阶段是担任知抚州知府、平江知府、建康留守时,再次遭到罢免,又回芜湖闲居,大约六年时间。绍兴三十二年(1162)二月,张孝祥出任抚州(今江西抚州)知府,在执政过程中,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对他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他体恤民力,实行减税政策,“百姓皆大欢呼,大为民户之利。张、陈既皆满罢,后来不复能守其法,于二斛输三斛之上,又浸加斛面,民益以为困。”任内,他还出榜禁卖假药,也曾平定地方上哄抢兵库的动乱。隆兴元年(1163)三月,任平江〈今江苏苏州〉知府时,积案很多,他都一一剖决,做到了“庭无滞讼”。在平江的属邑,有一个地方豪强私煮海盐,屯积居奇,牟取奸利,而且结纳官府,横行乡里,以致整个郡县都深受其害。张孝祥下令将其逮捕治罪,并抄没家产,单是屯积的粮食就有几万斛。第二年,这里发生饥荒,他就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隆兴二年(1164)正月,经主战派张浚的推荐,张孝祥入朝就时局回答高宗的提问,由于对答如流,颇有见地,深受赞赏,除被委任中书舍人直学士院外,还兼任都督府参赞军事,领建康留守。重新获得重用后,张孝祥积极协助张浚练兵择将,筹划边备,奔波于两淮和建康之间,决心为恢复大计做出一番业绩。可是好景不长,这年11月,他又受到主和派的攻讦,再次被革职。张孝祥作为一个积极主战者,多年来奔走呼号,渴望的就是“扫开河洛之氛祲,荡洙泗之膻腥”,北靖中原,收复两京,以雪国耻。然而,就在行将出现希望的时候,他的理想、梦想,却随着罢官、和议一齐被断送了。这不能不令他痛苦万分。隆兴二年的罢官,是张孝祥仕途上遭遇的第二次挫折,也是对他打击最大的一次。

      第三阶段是担任静江府长官,同时第三次遭到罢免,后复出担任知潭州及徙守荆州。乾道元年(1165),张孝祥出知静江府(今广西桂林)兼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七月到任。一年后被御史王伯庠弹劾“专事游宴”而落职。御史王伯庠人品恶劣,阿附取容,张孝祥这次罢官,可能就是王伯庠根据某一执政的示意而罗织罪名的,这是他仕途上的第三次挫折。张孝祥为人不拘小节,以至于“嗜酒好色,不修细行”的名声,高宗也有所耳闻。一次,高宗问他:“有人说你赃滥,是真的吗?”张孝祥回答:“臣不敢欺君,‘滥’诚有之,‘赃’之一字,却不敢奉诏。”可见张孝祥虽然疏放,为官却清正廉洁。当时有人这样评价他:“于湖平生虽跌宕,至于大纲大节处,直是不放过。” 在芜湖赋闲半年后,乾道三年(1167)三月又被起用,担任潭州(今湖南长沙)府长官。任期里,张孝祥“为政简易”,不横征暴敛,不严刑峻法,还十分重视农事,关心年成丰歉。在一场干旱之后,喜降新雨,他欣然命笔:“天公有意不作难,一雨千里须臾间。但得湖南今岁熟,我亦腰镰归故山。”“今朝一雨秋事了,便可高咏丰年诗。”这些诗篇都饱含着他对百姓疾苦的关心。乾道四年(1168)八月,改任知荆南府(今湖北江陵)兼荆湖北路安抚使。在荆南任上只有8个月,主要做了几件事:一是修边备,治理战争留下的创伤;二是鉴于当地水患频繁,兴办水利,组织动员5000人,历时40天,建成新堤,根治了荆州水患;三是重建荆州万盈仓,储备漕粮。其心系民瘼、造福于民的情怀及处理政事的干练、气魄可见一斑。

      张孝祥是个很有政治才能的清官,决策处事,刚毅果断,也是治理政务的好手。他前后治理过6个州郡,所至皆有惠政。难怪《宣城张氏信谱传》中称赞他:“历事中外,士师其道,吏畏其威,民怀其德,所至有声。”同时代的人则称赞他“六郡能声,两朝雅望。”这些评价诚非虚誉。

    三、张孝祥在芜湖的活动

      张孝祥虽说祖籍历阳,但是安徽芜湖却为他长期生活的第二故乡,其别号“于湖”,就寄托着对这方土地的深情。于湖县在西晋太康二年(281)设置,位于今芜湖市东北靠近当涂之地,隋开皇九年(589)废入当涂县。《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芜湖即于湖。”宋代以来,则大多将于湖视为芜湖的古地名。张孝祥《蝶恋花·怀于湖》说:“春到家山须小住,芍药樱桃,更是寻芳处。绕院碧莲三百亩,留春伴我春应许。”“家山”二字,说明他已把芜湖看作故乡。

    绍兴十三年(1143),张孝祥随父亲张祁移居芜湖,时年12岁。张祁选中县城西南升仙桥附近,建起了住宅。这里负廓临河(芜湖旧称青弋江为长河),西去长江不远,东北面是郁郁葱葱的赭山,环境安静。住宅附近,还专门建了一个书房,书房前有一片绿池。张祁,字晋彦,工诗文,也是才华横溢的人物,曾任直秘阁、淮南转运判官。同时也是清官,对官声极为看重。张孝祥曾回忆父亲的教诲:“世间如贪鄙、刻薄等事,须常常把做一大罪过看,不可有分毫放过处。才惯了,便只把做常事看。”更重要的是芜湖秀美的山水和浓厚的文化氛围,给了这位浪漫气质的青年人以更多的陶冶。

      在芜湖早就流传着许多与张孝祥有关的故事。据说其书房正对着一方池塘,春夏之交常有蛙鸣,搅得人心烦意乱。芜湖旧俗还有祭蛙神的习惯,一日,张孝祥见街坊邻居摆出香案,香案正中立有蛙神牌位,据说这样才能求得蛙神的庇护,不再整日鼓噪。可是张孝祥不信这一套,当天夜晚,他推开后窗,蛙声又一次袭来,他随手将一方砚台投入池中。说来奇怪,蛙声顿时灭绝,从此不再鼓噪,此塘也得名“禁蛙池”。嘉庆《芜湖县志》卷六《古迹志》:“状元张孝祥宅在县西南升仙桥,筑归去来堂,堂畔有池,群蛙鼓噪。邻人江氏让之,孝祥取砚投池,应手绝,因命禁蛙池。”时过境迁,张孝祥故居演变成为状元坊巷。这条小巷全长三百多米,南起中长街,北至中二街。

      芜湖地处水陆要冲,送往迎来,人民不堪其扰。有个将领拥兵还镇时,军纪不严,所过的市镇无不遭受劫掠,老百姓听说该军要路过,都惊恐万分。张孝祥这时正在家乡闲居,于是挺身而出,以与该将领有世谊为名,致信迎接,自己出资购买数百斛米,与父亲亲自到江上犒劳军队,以礼束缚,使他们不便滋扰,扬帆而去,保护地方上秋毫无犯。

    张孝祥居芜期间,还修建了青弋江上的浮桥。每逢春夏之交山洪暴发,灾祸频发。“万家之邑,百贾所趋,一溪之桥,累岁不葺。系破舡之六七,当骇浪之千寻,溺马杀人,习为常事。”于是张孝祥组织人力“入谷斩木,造舟为梁”,在青弋江上拼舟搭板,造成浮桥,浮桥两边设有护栏,方便行人商旅过桥。浮桥告成,两岸人民“但渡无苦”, 从此“得福甚多”。

    张孝祥在芜湖影响最大的是“捐田百亩,汇而成湖”,造就江城明珠一镜湖(又名陶塘)。这一善举造福桑梓,让芜湖的百姓感念至今。宋人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二:“张,乌江人,寓居芜湖。捐己田百亩,汇而为池,圜种芙蕖杨栁,鹭鸥出没,烟雨变态。扁堂曰‘归去来’。”就是说张孝祥捐田造湖,起造园林,为诗文会友、悠游燕乐之所。“偕乡父老,杖过烟林,置酒莲湖(镜湖),呼邻共饮。”张孝祥去世前,又嘱咐儿子太平捐出镜湖,作为乡民游览休闲之所。

      明清时期,芜湖官方与民间不断对镜湖开发建设,使之逐渐成为“邑中风景最佳处”。清代沿湖亭台楼榭尤胜,著名的有来佛亭、澹人居、一房山、长春园、读画轩、洪园、龙家园、戴园等。乾隆年间,芜湖知县陈圣修曾将陶塘一带荒废园林,重新整修,采用张孝祥“留春伴我”词句,命名为“留春园”。为了纪念张孝祥,又把“澹人居”一分为二,其南设立了张于湖祠,即今天的烟雨墩。道光年间,乡贤王泽致仕,买下留春园,重新修葺,改名为“希右园”,园内亭台水榭,格调高雅,有“吴波亭”、“溪山好处亭”、“小罗浮仙馆”、“归去来堂”,成为江南著名园林。清代诗人黄钺《于湖竹枝词》说:“升平桥畔状元坊,曾寓于湖张孝祥。一自归来堂没后,顿教风月属陶塘。”可见张孝祥捐田成湖,带给了这座城市一种特别的气韵和清旷。镜湖的波光水韵,仿佛呈现出张孝祥高尚的人格。

      四、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据宛敏灏先生的考证,张孝祥少年时即与桐城李氏少女相识、相恋,两人同居并生下长子张同之。绍兴十七年(1147),张孝祥十六岁领乡书。这年同之已生,是两人的同居应在去年,至迟在本年春季。孝祥在建康从师问学,小家庭也就安排在那里。但不知何故,李氏却始终得不到张家的认可,不能成为他的正式妻子。绍兴二十六年(1156),张孝祥决定娶仲舅之女时氏为正室,他先期从临安到建康,于重阳节前送李氏和同之前往桐城浮山,托辞学道以掩人耳目。《于湖词》里有一首《念奴娇》,宛敏灏认为正是张孝祥与时氏结婚的前夕,送别李氏与同之而作。词云:“风帆更起,望一天秋色,离愁无数。明日重阳尊酒里,谁与黄花为主?别岸风烟,孤舟灯火,今夕知何处。不如江月,照伊清夜同去。  船过采石江边,望夫山下,酌水应怀古。德耀归来虽富贵,忍弃平生荆布?默想音容,遥怜儿女,独立衡皋暮。桐乡君子,念予憔悴如许。”其中“德耀归来虽富贵,忍弃平生荆布?”,用的是南朝江祏的典故,江祏早年贫贱,以剪刀为聘与范氏女子订婚,后来他飞黄腾达,范氏的父亲说道:“现在你已经飞上枝头变凤凰,我家荆钗布裙的女儿,按理配不上如此华盛的亲事。”将当年的聘礼剪刀还给了他,江祏也就心安理得的别娶另婚。张孝祥反问:“虽然今日富贵荣耀,怎能忍心抛弃糟糠之妻?”可是轮到他自己,却也不得不离弃李氏母子,这其中的自责、内疚、悔恨、悲苦均难以说出,种种情绪折磨之下,使他心力交瘁,痛苦不堪。

    李氏被送走之后大约是出家做了女道士,至少也是在家修行,儿子张同之长大之后,与父亲仍有来往,张孝祥去湖南长沙上任,张同之随行,但李氏与张孝祥,却似乎终身不复相见。

      张孝祥死于38岁的盛年,死后由李氏所生的长子张同之袭了荫官,获得其生前芜湖住宅的继承权(据出土墓志,张同之“夫人以疾终于于湖里第,春秋四十有七。”),这也许是张孝祥对他们母子的一种补偿。李氏的身份被官方所承认,是在张孝祥死后多年,儿子张同之升官,可以荫封母亲了,他便特地向朝廷提出申请,要求将这个太夫人的荫衔授予自己的生母李氏,张孝祥这一段地下婚姻,才终于得到了官方的承认。虽然,张同之的墓志铭上也不得不按照封建礼制在嫡母一栏写上父亲的正室时氏,却终于也获得留下生母姓氏的权利,使父母这一段爱情悲剧不至于永远湮没。

    张同之墓出土的随葬品中,有一枚铜印,刻着张同之的姓名和字号,在四侧刻有“十有二月”、“十有四日”、“命之曰同”、“与予同之”篆书跋文,从刻辞的语气,可知是在某一年的十二月十四日,由张同之的命名者赠予的,这个日子可能就是张同之的生日,而这样亲切的话语,除了父亲也再无他人。当时仅16岁就做了父亲的张孝祥,大约在兴奋之中还带有初为人父的一丝惶恐,却又是充满了幸福感的,对自己和儿子的未来前程都抱有信心。那时的张孝祥,还无法预料自己的官场未来,更料不到这段婚姻最终无望,连做一个合格的丈夫、称职的父亲也不可得。虽然他在临终将自己的官职荫袭权与个人遗产都给了张同之,对这个儿子得不到家族承认的内疚,却终身难以弥补。

        文/张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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