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入門》(一)

1.同所有學科一樣,法的科學發展路徑包括理論與實踐兩部分。

2.如何將理論加工爲可以實踐的指導手冊?解釋、建構、體系論

3.在此中間牽扯到的不僅包含原有的概念,還會將真實事件中內容描述加入整個體系構建過程,才能滿足其服務於法秩序。

4.法律史學是研究線性的法律發展,比較法學是研究不同時代背景下法律的形態。

5.法是如何存在的?存在與意識?經濟原因?唯物與唯心?

6.社會學上的原因只有藉由個人心理才能具有實效。

7.魯道夫·馮·耶林 “只有通過鬥爭才能求得你的權利” “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創造者”

8.哲學的任務:根據各自時代的精神,人類如何來回答最嚴肅、最深層的終極問題。

9.每一種法律思想都不可避免地帶有它得以型塑的“歷史氣候”的標記,大多從一開始就被不知不覺地限定在歷史可能性的界限之內。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