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
發生時間:1376,洪武九年。
死傷人數:一萬多人
案件緣由:明朝規定,各地每年上繳的財政物資,必須先由地方衙門做好賬目並蓋印章,然後報告到戶部,戶部對物資進行審覈,審覈後賬目必須與地方蓋印賬目一致。如果不一致,就必須返回重填。
問題就在於當時上繳的財政物資都是實物,運輸途中有損耗,勢必導致運輸前賬目(地方衙門蓋印賬目)與運輸後賬目(戶部審覈賬目)不一致。官員們爲了提高工作效率,靈機一動,就想到了一種變通的辦法,既然官印不能隨身攜帶,那就事先多蓋幾份帶有印章的空白賬目,等戶部審覈之後,再重新填上。
這看似挺好的辦法,大家都輕鬆,省的來回折騰,卻惹怒了朱元璋。
或許是因爲大家都心知肚明,唯獨他一人被瞞在鼓裏,他覺得自己的皇權受到了漠視。
案件結果:所有涉案官員一掃而光,主印官員全部被殺,副手打一百仗並充軍。